分调裁审多车道 多元解纷组合拳
——湖北荆门法院打造繁简分流“京山样本”
2019-06-19 09:03:40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程勇 蔡蕾 李胡兵
  面对群众与日俱增的司法需求与法院司法资源紧张的矛盾,2017年,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山市推进繁简分流试点,试行“分调裁审”+“多元解纷”改革,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提升审判质效、满足群众多元需求,取得了良好效果。

  裁断有速,30%法官审结70%简单案件

  5月21日上午,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在京山市人民法院新市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开庭,法官汪烊审理后当庭宣判,涉诉双方皆服判,案结事了。案件从开庭到宣判历时20分钟。

  成立2个月办理快审案件156件,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2至3件,办案周期从56天减至20天,这是汪烊所在的新市法庭速裁团队保持的纪录。这个“1法官+2法官助理+1书记员”的速裁团队,消化着新市法庭超过一半的案件。

  2019年3月,京山法院以人案匹配、因案而异、因人设岗为标准,设立了新市法庭、道交审判团队两个速裁团队:新市法庭速裁团队审理本庭快审案件,道交专业团队集中审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在汪烊看来,速裁相当于在立案庭、人民法庭、速裁团队之间形成互相承接、多向反馈的流水线管理。“快速、灵活、便捷,能避免案件久拖不决,减轻各方讼累,也确保了类案同判。”他说道。

  分流有序,案件从源头减量增效

  在京山法院,案件分流就好似一条河流的分流体系。立案时,案件经过初步甄别,根据类型分流到不同的审判部门;对于符合快审条件的案件,则积极适用督促程序、实现担保物权特别程序、小额诉讼等加快案件办理;其他类型的案件,除必须适用普通程序、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外,均以简易程序立案受理。

  “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如建设工程合同、医疗事故责任纠纷等交给审判经验丰富、专业化水平较高的‘专科法官’审理;快审案件交给‘全科法官’速裁;交通事故案件由道交团队集中审理。”京山法院院长王宽军告诉记者,案件按标准各“归”其道,京山法院推行的是简案快办、类案专办、繁案精审“多车道”并行机制。

  在梳理、分析的基础上,京山法院探索出“两明确”的简单案件甄选标准,即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主体明确。即便是案件标的较大的案件,只要符合“两明确”标准,也不排除适用快审程序,以此扩大快审案件的适用范围。

  2019年以来,京山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1147件,其中620件采用简易程序快速审理。

  调解有方,诉调对接多元解纷

  2017年受理物业纠纷58件,2018年这一数据锐减至7件。“支撑这一数据直线下降的,是我们引导婚姻家庭、医疗等纠纷当事人通过人民调解在诉前解决。”京山法院立案庭庭长周永清如是说。

  如果说有序分流是向内挖潜,实现法院办案效率的整体提速,那矛盾纠纷的多元化解,就是法院联动外力,化解人案矛盾的另一把“利刃”。

  “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多年来,京山法院坚持多元共治,依托交调委、医调委、家调委、物调委4个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辐射全市的调解组织,前移司法职能、强化诉调对接、引入社会力量调解,形成多元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

  2011年4月成立的京山市交调委,摸索形成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三调联动、无缝对接、一站式服务”的交通事故调解机制。京山市交调委主任邓国安统计,“京山市每年发生交通事故超5000起,经过调解过滤,到法院起诉的纠纷仅400余件。”

  诉前、诉中的多方向分流,不仅有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削峰减洪、层级滤化,调解的过程同样是对争议梳理的过程,有助于后续审理的提速增效。

  4月12日,京山市医调委现场调处一起医患矛盾纠纷,在双方达成一致的基础上,调解员现场拟定了一份调解协议,并送至新市法庭进行司法确认。

  “别小看这一纸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就具备了法律效力,当事人可凭司法确认书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人民调解更具权威性。”京山市医调委主任涂礼道说。即便是调处未果诉至法院的案件,结案后法院也会将结案文书送至调委会存档,为调解员调处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小案多调,湖北荆门法院打造繁简分流的“京山样本”。
责任编辑: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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