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生态文明跨域司法保护
长江流域环资第二法庭审结环资类刑案143件
2019-11-28 10:03:07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顾建兵 顾梅红
 

  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法院在设立长江流域环境资源第二法庭后,积极构筑长江流域生态文明跨域司法保护新体系。日前,如皋市人民法院院长章智敏在长三角一体化生态环境法治论坛暨上海市法学会环境和资源保护法研究会2019年年会上作经验交流。据悉,2018年7月至2019年10月,第二法庭共审结刑事案件143件,判处罪犯362人;判处罚金1183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82万元。

  第二法庭探索专业审判机制,对刑事案件施行“简案快审、繁案精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类简易案件实行集中审理,当庭宣判率达92.96%。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注重妥处侵权民事纠纷,注重纠纷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审结的10起民事案件,有8件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同时,第二法庭以生态环境切实修复为价值目标积极推进环境公益诉讼,生态环境修复金缴纳到位369.42万元。

  第二法庭成立后,如皋法院还携手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检察院与江都区公安局等六家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联合发布《关于构建生态环境资源协同保护机制的实施意见》,构建省内首个环境资源全覆盖跨区域司法协同保护机制。今年10月,第二法庭在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新和村文化广场巡回审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庭前邀请如皋、江都两地60多名执法人员在长江扬州段江都大桥镇五圩码头现场放流鱼苗3425公斤,在当地群众中收获了较好的环境保护普法效果。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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