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强制拆除障碍物 依法腾空房产 法院执行再发力
2019-10-19 18:17:22 | 来源:永春法院微信公众号
 

日前,福建省永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再次集中开展统一执行行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强制拆除,排除妨碍恢复通行

王某生与郑某卫、林某华系达埔镇乌石村的同村村民。双方因相邻纠纷发生矛盾,引发肢体冲突。而后,郑保卫、林素华在公路沿边设置障碍妨碍王某生通行,并设置铁柱,丢弃竹木等。经法院判决,郑某卫、林某华应按法院指定的期限停止侵害排除妨碍。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郑某卫、林某华拒不履行。

10月16日,永春法院执行局派出干警,将涉案障碍物拆除,道路恢复通行。

不付房租,占用房屋被依法腾空

同日,另一组执行干警赴蓬壶镇壶南村,对一起拒付租金、占用房屋的案件进行强制执行。

徐某体于2018年6月向吕某民租赁位于蓬壶镇壶南村的套房,至同年10月租金就未再支付,并占用该套房。经法院判决解除租赁合同后,徐某体仍拒不搬迁。吕某民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经法院多次催告,徐某体仍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也未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永春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上述套房退腾,并交申请执行人接收。

连日来,永春法院执行干警吹响了决胜全年任务的总攻号角。执行干警放弃休息日和节假日加班加点,以实际行动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2019年以来,共执结案件3229件,执行到位标的额近2.19亿元,实际执行率等关键质效指标位居全市前列,努力兑现生效裁判文书的“真金白银”,有力维护法律权威。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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