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州法院首日执行到位金额六百余万元
10月9日,代号为“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在贵州全省同步启动,黔西南州两级法院280多名执行干警参战,重拳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
随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唐林一声令下,全省各级法院执行干警向失信被执行人发起总攻。
凌晨6时50分,兴义市人民法院5辆警用摩托车和13辆警车警灯闪烁,40名强制执行队员分为8个小组奔赴各执行点,打响了兴义市法院“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第一枪。历时11小时,兴义市法院司法拘留12名被执行人,执结案件24件,执行到位标的64.95万元。
“兴义市法院从今天早上六点半开始到现在为止,已经从全市范围内带回被执行人将近20名。我们想通过这样一次行动对所有的失信被执行人造成一种震慑,在今天这个行动当中带回的被执行人通过工作以后如果仍然拒不履行的,我们会采取拘留、罚款等等的强制措施。”兴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刘飞说道。
兴仁市人民法院出动56名干警兵分三路开展行动,以东湖、真武山、城南、城北四个办事处为核心,有序向其他乡镇进行辐射。截止当天11时,4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执行到位金额118余万元。
“通过这个行动,把所有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进行执行。让每一个当事人在我们每一个案件当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兴仁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夏祖国说。
晴隆县成立5个执行实施小组分赴14个乡镇(街道)开展为期三个月的专项执行工作。截止行动当天下午18时,约谈失信被执行人20案22人,执结案件8件,拘留5人,扣押车辆2台,执行到位标的金额35.3万元。
在兴义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中,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欲将被执行人张某贵位于兴义市神奇东路花月小区的一套房屋进行腾空,但被执行人以家中有人需照顾为由,拒不配合腾出房屋。“在国庆放假以前,我们打你电话没接,昨天打你电话也没接,法院的执行一再跟你说要配合。”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刘合群劝说道。
对于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张某贵虽承诺自动搬出,但迟迟不履行义务。最终,在强制执行压力下,被执行人再次承诺三日内腾房搬出。
据了解,全省“黔山雷暴”执行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12月25日,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财产刑案件“打财断血”、涉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涉民生案件、涉金融案件五项专项行动,以集中强制执行为切入点,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进一步打击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黔西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马章鸿说:“在这次行动过程中,我们要求全州法院一盘棋,要把切实解决执行难的信念贯彻到每一个干警心中,并且要落实到行动上。通过我们干警的共同努力,今天的战果还是不错。但是任务仍然很艰巨,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在州委的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调整思路、拓展举措,用足、用好各种执行强制手段,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截止10月9日,黔西南州法院共冻结174.8万元,扣划241.9万元;查封房产、土地8339.3m2,查封、扣押车辆11辆,查封、扣划其他财产3处/宗;纳入失信名单7人,搜查10次、处,拘留17人次;发放款项、以物抵债等到位金额679.1万元,执结案件8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