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7日早上,秋末的冷风夹杂细雨吹拂着大地,云南省大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在冷风细雨中昂首挺立、整装待发,随着院党组书记、院长何晓梅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立即前往执行现场——大关县茶叶公司所在地,进行现场房屋交付行动。本次执行行动由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统筹筛选,大关县法院执行局具体实施,并由昭通中院执行局相关干警现场监督执行,执行行动全程网络直播联动,并邀请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进行视频观摩。
1993年以来,被执行人云南某茶叶公司陆续向大关县金融机构甲方借款用于企业发展。直至2000年,云南某茶叶公司再次向该金融机构借款40万元并用其所有的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为贷款提供担保。而后该茶叶公司经营出现困境,未能按时履行清偿义务,该金融机构向昭通法院提起诉讼,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茶叶公司在约定期限内偿还金融机构甲方借款本息合计620万余元,茶叶公司用贷款抵押物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达成调解后,茶叶公司仍未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履行清偿义务,金融机构甲方遂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昭通中院将该抵押物查封。
执行过程中,昭通中院将查封房产移送大关法院处分。经司法评估,金融机构同意茶叶公司以物抵债,该案由执行局办理现场交付手续。
执行行动一开始,由党组书记、院长何晓梅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详细介绍案情以及被查封房屋的概况、安排布置腾房流程、部署人员分工,现场交付行动正式开始,交付全程由执行局长周荣耀指挥。
在执行局干警的协同配合下,首先由负责外围安保的同志拉起警戒线,设置警戒人员,对交付地进行清场。再次,由负责内务的同志依次检查各楼层清理、腾房情况,对搬离的财产清点并造册登记,房屋移交完毕,由申请人、被执行人双方签字认可。
在整个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规范言行、时刻保持良好的姿态,现场围观群众均称道:大关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强、程序规范,切实维护了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树立了人民法院的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