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环江法院执行法官解开邻里长达13年积怨
2019-10-19 18:14:52 | 来源:环江政法微信公众号 | 作者:韦智谋 周婷
 

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因40米的田埂,相邻而居的覃某周与莫某轮两家人争吵不休,经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多方奔走,尽心调解,10月16日,两人终于握手言和,冰释前嫌,长达13年的积怨得到圆满化解。

据了解,该县东兴镇加兴村的覃某周与莫某轮两家的承包田上下相邻,1999年,莫某轮就将自己承包田改为鱼塘。2006年,莫某轮承包的鱼塘由于日久积水,导致鱼塘上方覃某周承包田埂松软而垮塌,致使覃某周无法种植,两家因此争论不休。事发后,覃某周找村委、镇政府进行调解,但因莫某轮不接受调解意见,均调解未成,覃某周遂于2017年3月将莫某轮诉至该院东兴法庭。法庭组织双方调解,于2017年12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莫某轮于2018年3月30日之前用石头砌基脚,修复好原告覃某周承包田埂,保证原告正常种植。

判决书生效后,被告莫某轮虽然修复田埂,但只是用泥土简单修整,覃某周认为并未符合调解协议上的要求,与莫某轮协商沟通未果后,覃某周于2019年7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承办该案的法官以化解邻里紧张关系为出发点,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想法。莫某轮表示该承包田地为湿地,运送石头困难,自己愿意支付修复田埂的费用,让覃某周自行修复田埂。10月16日,在该院执行局和解室内,经法官的耐心调解,让双方互谅、互让,化解心结,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莫某轮赔偿申请执行人覃某周人民币5300元作为修复田坝的全部费用,被执行人莫某轮当场交付赔偿金。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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