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兴文:拒执人不报告财产 司法拘留促执行
2019-10-19 18:07:37 | 来源:兴文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10月17日,四川省兴文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集中清理执行积案行动,主要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涉企业、涉金融、涉弱势群体、涉特殊主体等类型案件进行清理和执行攻坚。加大强制执行力度,对拒不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盛某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对被执行人形成了有力的威慑。
兴文县某银行申请执行盛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盛某某收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相关执行材料后,拒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深入盛某某企业与住居点沟通协调,但盛某某以企业经营不善为借口,就是不还款与申请人,造成申请人某银行长期收不回贷款。后承办法官通过调查,发现盛某某有一定履行能力,果断出击,对盛某某采取司法拘留。
通过司法拘留,可以看出,在执行过程中,我们不仅要与被执行人沟通,促使其主动履行自己的义务,同时也要对拒不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促使其积极履行,有力地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促进全社会形成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良好风气和诚信氛围的工作理念。
责任编辑:杨智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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