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轿车被扣押  拒执人“浮出水面”
2019-09-17 15:39:2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聂世辉
 

  “聂法官,我听闺女说我的车被法院扣押了,是真的吗?”近日,执行法官聂世辉刚刚把被执行人许某的车辆扣押到法院,便接到了被执行人许某的电话。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许某表示马上赶回滑县履行还款义务。

  原来,被执行人许某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因其赊欠申请执行人王某化肥款27000余元一直未付,遂引发诉讼。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滑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但被执行人既不申报财产也不履行义务,仅仅口头向法官表示要履行还款义务,之后被执行人许某外出,且去向不明。基于上述情况,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许某列入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查明被执行人许某名下有一辆雪佛兰牌小轿车,该车辆平素由许某的女儿及女婿使用。掌握了上述情况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车辆进行扣押,迫使被执行人主动露出“水面”。

  果然,仅仅间隔一天,申请执行人王某就与被执行人许某一起赶到了法院,请求办理结案手续。王某告知法官,车辆被扣押后,被执行人许某多次联系王某,要求王某撤回执行申请,并埋怨道:“不就是20000元钱吗,马上就过中秋节了,孩子还需要开车串亲戚,怎么能扣押车辆呢?”申请执行人王某坚决回绝了许某,许某无奈只好将全部欠款清偿完毕。

  案件圆满执结后,执行法官严厉告诫被执行人许某,其有能力履行人民法院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而拒不履行,已违反了法律规定。若非其履行了还款义务,下一步法院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法官希望其通过此事吸取教训,不要心存侥幸。被训诫后,许某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一定遵纪守法,诚信做人。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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