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滑县:公职人员耍赖皮 法律震慑忙履行
2019-09-17 16:43:22 | 来源: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作者:齐孝东
 

  “之前我一直抱有侥幸心理,以为法院只是吓唬我,没想到会动真格。如果被单位知道了我欠钱不还,那真是太丢人了!”被执行人说道。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一名被执行人因害怕影响自身形象,主动还清了欠款,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李某是某乡土地所的工作人员,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井某借款300000元。到期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后井某诉至滑县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井某同意李某分三期将欠款还清。首期还款期限届至,李某仍以家庭生活困难为由屡屡拖延时间,井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积极与被执行人李某沟通,希望其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避免对自身的名誉造成不好的影响。被执行人李某听后,表示自己是一名公职人员,不会赖账,只是最近家中出了事故,资金周转困难,希望法院能宽限几天。考虑到李某有固定的工作和稳定的工资收入,并且在当地有较好的信誉,执行法官便同意给李某一个缓冲期限。

  半个月后,约定的期限届满,李某仍然无动于衷。执行法官再次联系李某,要求其到法院说明情况。李某表示自己在外地出差,要过几天才能回去。随后几次联系,李某要么说自己下乡扶贫要么正在开会,总是找各种理由搪塞。

  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李某是有意拖延时间逃避债务,于是又一次拨通了李某的电话,并对李某下最后通牒:“今天下午15点请你务必来到法院申报个人财产,否则我们将通报你的工作单位,并对你采取强制措施!”一听说要采取拘留措施,李某立刻连忙道歉,说自己不是有意拖延的,确实是工作忙抽不开身,并保证当天一定能还清欠款。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李某便来到法院,将65000元的案款交至申请执行人,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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