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执行法官在给被执行人父母做思想工作。
近日,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参加由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最高法院执行局、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起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秋季利剑之株洲法院在行动”全媒体直播执行专项活动,此次行动,渌口区人民法院执行的是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
抵押房屋借款 催款无果被诉
2011年9月,罗某以进货为由向湖南株洲某银行借款220000元,约定了借款期限、月利率、还本还息方式,逾期罚息利率等内容,并以其所有的房屋作为担保,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罗某仅偿还利息12672元。银行多次催收余欠本息未果,遂于2016年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此案后,判令罗某应偿还所欠银行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121184元;银行对罗某提供抵押的房屋和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罗某仍未主动还款义务,银行于2016年12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还款义务不履行 房屋被司法拍卖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罗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罗某与申请执行人协商,给予其2个月时间自行出售房屋,若在2017年3月1日前未能自行售出,则交由法院拍卖。宽限时间过后,罗某未能自行售出房屋,亦未履行还款义务。与罗某同住的父母得知此事后,主动与申请执行人沟通,表示希望能代子还款。申请执行人考虑到罗某的实际情况,应允了暂缓执行,再给予罗某一定时间让其想办法还款。可之后,罗某及父母仍未履行还款义务。2018年9月,该案恢复执行。在给予罗某最后的机会后,法院对该抵押房屋予以询价、拍卖。2019年4月,江某竞拍成交,随后办理了相关权证。
赖占房屋拒不腾房 拒不迁出原为征拆款
房屋拍卖成交后,将案涉房产交付给买受人本是应有之义。执行法官先后4次到被执行人罗某家中对罗某及与其同住的父母释法析理,希望他们能主动腾房,将房屋交给买受人江某。可罗父态度非常顽固,坚称此房是他所建,当年把房屋给儿子时还进行了公证,老两口对该房屋享有永久居住权,他宁死绝不迁出。
通过法官进一步与罗某、罗父沟通,发现原来罗氏父子认为房屋以后会面临征拆,且有当地部门来家做了预先摸底造册。面对有可能存在的征拆,罗父态度强硬,声称要搬出房屋是不可能的,但等这几年里房屋拆迁了,就拿征拆款还了银行的欠款。执行法官随后多次做罗某思想工作,望其能懂法、守法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强制措施。罗某向法院保证在3个月内腾空房屋交付买受人。可现今期限已至,买受人江某多方探知被执行人根本无腾房打算,且拒绝搬离,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拍得房却无法入住 慑于执行威力主动腾房
近日,渌口区法院派出法官、执行员、法警30余人,奔赴罗某家进行强制执行,并邀请人大代表到场监督、见证执行。
执行局、法警队干警赶往执行现场,兵分4组,各司其职。到达目的地后,法院干警第一时间拉好了警戒线,对现场进行控制,疏导围观群众,建立执行警戒区域。法官在一楼找到了被执行人罗某,并询问了罗某主动腾房的意愿。罗某与罗父起先仍有抵触。执行法官意识到此房屋是否能顺利腾房,关键在于罗父的态度。执行人员分组分别给罗某与罗父做思想工作,让其认清执行现状和拒不履行的后果,主动配合腾房才是最佳解决之道,如若依旧拒迁,下一步将采取进一步的强制措施,同时告知已事先为他们安排好租房以及请了搬家公司配合他们腾房搬迁,希望他们能主动腾房。经过一番释法析理后,罗某及家属同意了主动腾房。
经过被执行人及家属的同意,在法院的组织下,被执行人配合搬家公司将屋内用品和家具进行打包、搬运。随后,搬家公司在法院统一安排下将物品运至申请人为被执行人所租租房内。历经三个多小时,法院干警顺利将被执行人房屋腾空,申请人和买受人的利益得到了及时维护,被执行人也得到了妥善安置。
现场的人大代表表示:“此次执行活动法院本着和谐执行的理念,给予被执行人宽限时间寻求解决之道,但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依旧无理“鸠占鹊巢”。今天通过法院执行干警的不断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及家属转变思想,愿意主动腾房。整个执行部署周密、预案措施落实到位,还考虑到被执行人家的实际情况,提早安排好新的租房,整个执行十分人性化。亲身见证了法院执行,才知道法院执行工作的不易,为法院工作点赞。”
“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案件执结,而应更多想方设法去追求一个好的执行效果。渌口区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前进脚步从未停歇,下阶段将固化“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坚持力度、人员、标准、效果“四不减”,穷尽办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司法公平正义。”渌口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吴长征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