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博爱:二十年老案一朝结 两老人握手言和
2019-09-09 10:37:39 | 来源: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 | 作者:程贵忠 闫志强
一个是申请人68岁,一个是被执行人73岁,当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经调解将案件解决后,两个同住邻村曾经的好朋友不计前嫌,两双饱经风霜的老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并不住的对法院执行干警孜孜不倦的调解案件、人性化执行表示感谢。
判决书显示:1996年12月9日,被告张某在原告琚某的煤炭场购买煤炭二车计36.70吨,每吨248元,价值9101.6元,因张某没钱,又是邻村熟人,就让拉走了。后张某给琚某打欠条时写成了9100元,张某当时声称把煤炭送到河南省某化肥厂,三五天就给钱。可经琚某两年多数次催要,张某讲等某化肥厂的钱要回就付钱,至今未给分文,为此诉至人民法院。1999年8月18日,法院判决张某立即给付琚某现金9100元,张某未履行义务。后琚某申请执行,又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本案中止执行。
5月28日,已经68岁的琚某申请恢复执行,此刻,这起案件已近20年,被执行人张某已73岁。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来到张某的家,了解到其妻子瘫痪在床需人照顾,也没有其他收入。随后,执行干警又同申请人琚某进行沟通,并就此案件进行调解。在执行干警来来回回的做工作后,双方基本同意调解意见。9月5日,执行干警通知张某来到法院,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给付琚某3500元钱,并履行完毕,至此,这起近20年的老案执行完毕,彻底解决。
责任编辑:常跃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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