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萍乡安源区法院“中秋执行”再出击
2019-09-17 17:05:41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罗军 钟霞
9月11日,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利用中秋节的有利时机,针对一批涉民生案件开展执行行动。当日早上7点,执行队伍按照制定好的行动方案,兵分两路前往被执行人住所。
吴某驾驶二轮摩托穿越人行横道时未避行,不慎将行人刘某撞伤。事故发生后,刘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过治疗后,被评定为二级伤残。经法院审理,判决吴某赔偿刘某80余万元。
该案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庭,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未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后执行干警赶往被执行人家中将其拘传回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协调,被执行人仍不履行,依法对吴某作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
王某与余某系“发小”,2003年双方合伙做生意,拆伙算账后,王某出具欠条,欠余某15万元,此后一直未还。2017年余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该款。法院判决后,被执行人一直外出躲避迟迟未归。数日前,法院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被执行人已回到萍乡开餐馆。
执行干警经过走访了解,将正在店里做事的被执行人王某拘传回法院。通过执行法官从中耐心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王某当场支付首期和解履行款,双方握手言和。
在此次执行行动中,安源区法院成功拘传6人,拘留3人,达成执行和解3案。今后,安源区法院也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措施,为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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