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法院与光泽法院建立闽赣边际司法协作机制
2019-09-05 15:18:40
 

    中国法院网讯 (孔德明 江细旺)   为深化跨域诉讼服务改革,近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与福建省光泽县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闽赣边际司法协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建立闽赣边际司法协作机制。

  《方案》提出深化和拓展跨域立案服务。属于异地法院管辖的一审案件,当事人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办理立案事务,由当地法院为当事人提供接收起诉状等材料,代为送达立案法律文书等服务,协助受诉法院完成登记立案工作。跨域立案服务从原来的民事、执行立案服务扩大到所有登记制立案、申请再审、刑事申诉等其他立案服务,由协作法院诉讼服务窗口通过诉讼服务信息平台发送受诉法院,方便两地当事人行使诉权。

  《方案》提出扎实推进跨域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在《浙闽赣皖四省九地人民法院司法协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除立案外其他审判流程的司法协作事项,除立案申请外,贵溪法院、光泽法院对申请人提出或受诉法院委托的财产保全、管辖权异议等程序性申请;刑事、民事、行政诉讼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相互办理委托事项的规定》明确规定可以开展的委托调查、送达、宣判;远程视频应用等事项进行协作。

  《方案》提出建立健全跨域诉讼服务司法协作机制。深化和拓展跨域诉讼服务司法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对协作法院的工作职责、协作效力与争议解决方式等事项进行明确和细化。同时规定案件执行中相互委托代为调查、查封、扣押、冻结、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案件上诉等事项不在协作范围内,确保司法协作扎实有序推进。

  《方案》还提出完善跨域诉讼服务工作考核机制、构建统一诉讼服务信息平台、推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建立联络员制度、建立工作台账等。

 
责任编辑:王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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