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武隆:拒不露面躲避执行 执行联动堵截老赖
2018-10-30 09:26:59
中国法院网讯(吴富兵 邢二超 罗春林) 近日,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高速公路执法大队的协助下,在高速路出口成功堵截被执行公司执行董事孙某某,迫于执行压力,孙某某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据悉,2013年,申请人某村民小组与被执行人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和蔬菜大棚租赁协议,后被执行人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某村民小组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2017年7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向某村民小组支付地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共计30.97万元。判决生效后,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今年5月,某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早已没有办公地址。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和现场走访公司原住址,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公司执行董事孙某某也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执行法官经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了孙某某的联系方式,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孙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到法院接受调查。日前,执行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即将从南川乘车回武隆,遂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迅速联系南川客运公司核实,取得了孙某某乘坐客车的班次和司机联系方式,指挥中心立即联系司机要求配合执行,并请求武隆区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协助拦截车辆。客车到达武隆收费站,孙某某被早已等候在出口的执行干警成功堵截。
执行法官将孙某某带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孙某某主动与某村民小组达成和解协议,承诺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在3个月内分期向某村民小组支付执行款。
据悉,2013年,申请人某村民小组与被执行人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土地和蔬菜大棚租赁协议,后被执行人未按时支付相关费用,某村民小组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支付土地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2017年7月,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向某村民小组支付地租金、管理费和违约金共计30.97万元。判决生效后,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
今年5月,某村民小组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依法向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但该公司早已停止经营,早已没有办公地址。执行法官通过财产查控系统多次查询和现场走访公司原住址,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公司执行董事孙某某也下落不明,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困境。执行法官经多方努力,最终找到了孙某某的联系方式,并多次通知其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孙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不到法院接受调查。日前,执行法官了解到孙某某即将从南川乘车回武隆,遂立即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指挥中心迅速联系南川客运公司核实,取得了孙某某乘坐客车的班次和司机联系方式,指挥中心立即联系司机要求配合执行,并请求武隆区高速公路执法大队协助拦截车辆。客车到达武隆收费站,孙某某被早已等候在出口的执行干警成功堵截。
执行法官将孙某某带到法院接受调查询问,在法官的耐心调解和执行措施的威慑下,孙某某主动与某村民小组达成和解协议,承诺重庆市某农业有限公司在3个月内分期向某村民小组支付执行款。
责任编辑:李科元
网友评论:
0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