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挂靠租赁起纠纷 上门速裁调解化干戈
2018-07-11 08:51:01
     中国法院网讯 (常忠民 冯延宏)  没有建筑资质,便借用他人公司名义承揽工程并租赁相关建筑设备,却不料安全监管不力,事故频发致使工程烂尾后销声匿迹,租赁双方因此而对簿公堂。7月11日,陕西省洛川县人民法院法官远赴咸阳该公司,运用速裁机制化解了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2015年3月4日,洛川县龙首脚手架搭设有限责任公司(甲方)与陕西柏炜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施工物资租赁合同》。但该合同在履行期间,乙方严重拖欠租金,甲方遂前往施工地寻找,谁知该工程已烂尾,负责人早已不见踪影。甲方无奈之下将乙方诉至法院,请求在解除租赁合同的同时,支付44.6余万元租金及违约金,同时返还未归还的炮筒、十字扣、架管等建筑设备,并承担期间产生的租金及违约金。

  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及时通过邮寄方式给乙方送达诉讼状副本及相关法律文书,但因该公司搬迁而地址不详被退回。承办法官便远赴咸阳,在甲方代理人的协同下,通过工商部门查询后得知该公司新的办公住址,并找到其法定代理人郭某说明来意后,郭某遂带领法官在郊区一工地上找到了他的朋友李某并道出实情。

  李某和郭某同是四川老乡,李某原有一个小型工队,因无资质便借用郭某的劳务公司两年前在富县承包一建筑工程,由于工地安全监管不力,施工过程中造成一工人不慎坠落死亡,另外由于工人与工地附近的一老太太发生矛盾后发生厮打,致使老太太死亡,因处理这两起事故造成李某工队负债逾百万元,致使工程烂尾,李某仅给支付少部分租赁费后便杳无踪影。

  当年一呼百诺的“老板”竟沦落为一名普通的工人,当甲方悉知其中隐情后,对李某的艰难处境深表同情,憋了一肚子的怨气顿时消失了许多。与此同时,法官及时对郭某辨法析理,阐明无资质者挂靠有资质者引起的法律后果,尽管始终觉得憋屈的郭某也明白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最终,在法官两个多小时的悉心调解之下,双方达成协议,即由乙方于2018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支付甲方16.5万元(含7万元租赁费及已丢失的租赁物折价9.5万元)。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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