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芦溪:结婚不成反赔钱 拒还彩礼被执行
2020-05-10 10:47:47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刘舜
近日,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执行了一起李某拒还沈某6500元彩礼钱的案件,经芦溪县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该案仅历时1天执行完毕。
2018年12月,沈某经人介绍认识李某,两人经过一年的交往,沈某在 2019年12月底向李某求婚并向其父母支付20000元作为部分彩礼钱。支付彩礼后,沈某发现李某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认为李某隐瞒病史,便提出悔婚。李某父亲认为沈某与李某在交往过程中,是由于沈某的原因加重了李某的病情,不仅不同意退还彩礼钱还要求沈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经沈某多次交涉,李某最终退回了5000元,对剩余部分执意不退。无奈之下,沈某将李某诉之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应承担李某医疗费8500元,李某应退回沈某彩礼钱6500元,双方均未上诉,但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书,沈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阶段,李某态度很强硬拒绝退还6500元彩礼钱,后经法院强制扣划,该案款项全部执行完毕。
责任编辑:任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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