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西宁:运用强制措施促拒执人履行义务
2018-10-26 14:41:58
中国法院网讯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
2015年3月8日,陈某某和某宾馆股东马某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位于城东区东稍门某小区二楼的某餐厅和3楼的某宾馆的装修工程,马某某以宾馆每平方米930元,茶餐厅每平方米1450元的价格承包给陈某某负责装修。陈某某签订此合同后,通过中间人介绍,以100万元的总价(不包括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将此装修工程转包给王某某。后王某某组织人员完成了餐厅和宾馆的装修,在此期间一直由陈某某和某宾馆结算工程款。陈某某拿到工程款后,只给王某某支付了835000元。另在施工期间,某宾馆又要求提高宾馆和茶餐厅的装修档次,更换高价材料,并增加了工程量。王某某依照要求施工后结算,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为185000元。
该工程完工后,陈某某拿到工程款,但仍拖欠王某某合同内装修工程款165000元。王某某于2016年10月10日将陈某某起诉到城东法院。经城东法院审理查明,判决陈某某给付王某某剩余工程款165000元。但陈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约见被执行人陈某某,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来法院。后陈某某电话停机、不接电话,经法院传换拒不到庭。
近日,城东法院执行员通过申请人王某某提供线索得知陈某某在循化县的行踪,立即赶赴循化县。经过执行干警一晚上的蹲点,终于将陈某某控制。后执行员将其车辆扣押。随后,陈某某立即履行了剩余欠款。
在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城东法院通过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站、户外广告屏等公共场所予以公开曝光名单;同时采取“节假日蹲守”、“凌晨突击”、“部门联动”等执行模式,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可逃、寸步难行,层层攻破执行难攻坚战。执行法官不放过每一个可能的财产线索,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5年3月8日,陈某某和某宾馆股东马某某签订了《装修合同》。合同约定,位于城东区东稍门某小区二楼的某餐厅和3楼的某宾馆的装修工程,马某某以宾馆每平方米930元,茶餐厅每平方米1450元的价格承包给陈某某负责装修。陈某某签订此合同后,通过中间人介绍,以100万元的总价(不包括增加工程量的价格)将此装修工程转包给王某某。后王某某组织人员完成了餐厅和宾馆的装修,在此期间一直由陈某某和某宾馆结算工程款。陈某某拿到工程款后,只给王某某支付了835000元。另在施工期间,某宾馆又要求提高宾馆和茶餐厅的装修档次,更换高价材料,并增加了工程量。王某某依照要求施工后结算,增加工程量的工程款为185000元。
该工程完工后,陈某某拿到工程款,但仍拖欠王某某合同内装修工程款165000元。王某某于2016年10月10日将陈某某起诉到城东法院。经城东法院审理查明,判决陈某某给付王某某剩余工程款165000元。但陈某某一直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无奈之下,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员多次约见被执行人陈某某,但其均以各种理由推脱迟迟不来法院。后陈某某电话停机、不接电话,经法院传换拒不到庭。
近日,城东法院执行员通过申请人王某某提供线索得知陈某某在循化县的行踪,立即赶赴循化县。经过执行干警一晚上的蹲点,终于将陈某某控制。后执行员将其车辆扣押。随后,陈某某立即履行了剩余欠款。
在解决执行难的关键性阶段,城东法院通过全国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互联网站、户外广告屏等公共场所予以公开曝光名单;同时采取“节假日蹲守”、“凌晨突击”、“部门联动”等执行模式,最大限度压缩“老赖”生存空间,让“老赖”无处可逃、寸步难行,层层攻破执行难攻坚战。执行法官不放过每一个可能的财产线索,全力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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