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建房与邻居起纠纷 母子齐上阵均受伤
2018-06-25 10:23:17
     中国法院网讯 (旷鹃 周真子)  自建房不易,为了建房毁了几十年的邻居情更是不值。近日,湖南省祁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自建房引发邻里矛盾的健康权纠纷案件。

  经审理查明,原告肖某某与被告周某某住房相邻。2016年4月的一天上午,被告周某某因原告肖某某在旧房改建过程中拆除其住房屋檐之事找原告家人,要求作出解释,见原告家人不理,就持羊角锤准备敲击原告家的砖墙。原告肖某某之子原告肖某甲见状前来阻止,双方因言语不和发生拉扯从而引发肢体冲突。原告肖某某担心原告肖某甲吃亏卷入冲突,而被告周某某的嫂子周某女、侄子周某也加入了冲突。冲突中,双方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原告母子的伤势经鉴定为轻微伤,二人经济损失合计4285.6元。被告一方认为自身伤势轻微,未进行鉴定。

  祁东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二原告因伤所受损失系双方相互拉扯扭打所致,与三被告的行为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三被告作为共同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的民事责任。二原告在面对被告寻衅时不冷静处理,相反积极应衅而导致纠纷的发生,其自身也具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基于双方在纠纷中的过错程度、损害大小及从保障受害人权益的角度出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判决三被告连带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的60%,计币2571.36元;驳回二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李科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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