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堵门引纠纷 邻里互殴致脑震荡共担责
2013-12-13 10:50:50 | 来源:中国法院网郴州频道 | 作者:周晓丹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邻里之间若能互相帮助自然是和谐无事。倘若为一点小事就斤斤计较,互不相让,后果可就不堪设想了。近日,湖南省永兴县人民法院民一庭就审理了一起因邻里小纠纷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同为永兴某街上的商户,二人比邻而居。2013年4月,原告丈夫驾驶摩托车拖货时与在路边等客的摩托车司机李某因让路一事发生口角,原告丈夫遂将自己店里的手推车推出停在路口堵路。被告骑摩托车回家时,因通行不便就将原告丈夫的手推车移到了路边,原告发现后,气冲冲的将被告的摩托车推到在地,并与被告互相殴打起来,被告之妻及摩托车司机李某闻讯赶来帮忙,四人发生激烈扭打。原告被送至永兴县人民医院,经诊断为脑震荡、头皮血肿、牙挫伤。住院38天后,原告出院,并向永兴法院提起了诉讼。

  承办法官接手案件后,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进行协调,岂料双方当事人情绪都很激动,视对方为仇敌,拒不接受法官的调解方案。鉴于此,主审法官经过两次开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认定被告对原告的损伤应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原告不能冷静处理邻里纠纷,推到被告的摩托车,引发了事端,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判定由原、被告各负50%的责任。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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