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疑家暴男不离婚 法院支持女方诉求
2018-03-08 14:15:07
     中国法院网讯 (王淑娟)  二十年前的一部电视剧《不要和陌生人说话》给许多人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也让“家暴”问题呈现在公众面前。201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该法不仅规定了家庭成员对身体实施的暴力侵害为违法行为,也将言语谩骂、恐吓等对精神的侵害纳入了“家暴”范围,这让在婚姻中受害的一方更有底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近日,河南省息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此类型的离婚案件。

  张强(化名)与李美(化名)已年过四旬,育有三个子女,日子本平静无波地度过,然而却在2015年起了波澜。2015年5月的一天,张强在一公园内看见李美与一男子谈话,遂认定二人有暧昧关系,于是不由分说地将李美拉扯回家,随后二人发生了争吵,继而发生了“家庭大战”,张强动手打了李美。

  多次受到质疑与伤害的李美欲与张强离婚,却发现户口本和结婚证被张强严密地保管起来,并坚决不同意离婚。李美因长期遭受张强殴打,已无与其继续生活的意愿,于是于2018年1月向息县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调查后发现这已经是李美第二次提起离婚,经审理后认定二人感情确已破裂,遂支持了李美的诉讼请求。最终,张、李二人在法院主持下调解离婚。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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