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法院首次在外地成功关押失信被执行人
2017-08-18 15:57:12
中国法院网讯 (裴国刚 罗鹏) “夏季雷霆”行动虽已结束,但河南省固始县人民法院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方针绝不动摇。8月14日,固始县法院执行局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局、法院大力配合下,在苏州市成功拘留一名失信人张某,也是固始县法院首次在外地成功拘留失信被执行人。
2009年,被执行人张某因事用钱,找申请人杨某借了人民币7万元整,并约定2011年底还给杨某人民币7万元整,还款期限到后,张某分文未付。为此,2016年6月,杨某向固始县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张某一次性偿还杨某人民币7万元整。但张某却未履行固始县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虽是固始县人,但经常居住地却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执行干警罗鹏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要求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却拒不履行。为执结此起案件,经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今年8月13日,固始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3人一行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找到了申请人杨某,向他了解一些关于被执行人张某情况,得知张某一般早晚在家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局寻求帮助。8月14日,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民警与固始法院干警一同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执行干警罗鹏向张某讲明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肃性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张某置若罔闻,于是执行干警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当日8点钟,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执行局为张某办理了司法拘留手续,被执行人张某被送往苏州市拘留所,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等待张某的是法律的严厉惩罚。据悉,此次执行是固始县法院首次在外地成功拘留失信人。
2009年,被执行人张某因事用钱,找申请人杨某借了人民币7万元整,并约定2011年底还给杨某人民币7万元整,还款期限到后,张某分文未付。为此,2016年6月,杨某向固始县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张某一次性偿还杨某人民币7万元整。但张某却未履行固始县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被执行人张某虽是固始县人,但经常居住地却在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执行干警罗鹏多次通过电话联系要求张某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张某却拒不履行。为执结此起案件,经执行法官合议后,决定依法对张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今年8月13日,固始县法院执行局执行干警3人一行来到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木渎镇,找到了申请人杨某,向他了解一些关于被执行人张某情况,得知张某一般早晚在家情况后,执行干警决定前往苏州市吴中区公安局寻求帮助。8月14日,当地公安部门派出民警与固始法院干警一同找到了被执行人张某,执行干警罗鹏向张某讲明法院生效判决书的严肃性和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后果,但被执行人张某置若罔闻,于是执行干警当场对其宣读拘留决定书。当日8点钟,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执行局为张某办理了司法拘留手续,被执行人张某被送往苏州市拘留所,对张某实施司法拘留,等待张某的是法律的严厉惩罚。据悉,此次执行是固始县法院首次在外地成功拘留失信人。
责任编辑: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