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今天(7日)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宪法修改,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在参加浙江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完全赞同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载入宪法,完全赞同修改国家主席任职的规定,这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鹤在参加山西代表团审议时说,完成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的修改,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需要。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春兰在参加吉林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体现了党和人民的共同意志,有利于巩固党的长期执政地位和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坚决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圆满完成修改宪法任务。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李希在参加广东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党中央修改宪法决策部署。以国家根本法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地位,修改国家主席任期规定,突出强调明确规定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的内容体现了党的主张、国家意志、人民意愿高度统一,符合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符合全体人民共同意志。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李强在参加上海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及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符合广大人民意愿,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必将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天津市委书记李鸿忠在参加天津代表团审议时说,赞成和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符合国家和民族最高利益。特别是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成为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必将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注入强大动力。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委员杨洁篪在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有关规定等内容,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对党和国家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杨晓渡在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旗帜鲜明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完全赞成、坚决拥护。中央纪委和即将组建的国家监察委员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维护宪法权威,坚定不移推进依规治党与依法治国、党的纪律检查与国家监察有机统一。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坚决拥护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规定等内容。新疆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陈敏尔在参加重庆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修正案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充分体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体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充分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的高度一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胡春华在参加湖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宪法修改体现了党和人民意志,有利于在全体人民中强化党的领导意识,有利于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团结带领全国人民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而不懈奋斗,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郭声琨参加云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坚决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根本法、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方面的有关规定等是党和国家根本利益所在,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愿望。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自觉做宪法信仰的崇尚者、宪法精神的弘扬者、宪法权威的捍卫者、宪法实施的推动者。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在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这次宪法修改,充分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重大成果,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所需、党心民心所向,将为新时代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确立思想旗帜、提供根本保证、完善制度安排。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蔡奇在参加北京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正案草案贯彻了党中央修宪建议要求,反映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治国理政最新成果,符合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这次修宪必将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史上又一里程碑。我们将增强学习贯彻宪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和监督。
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统战部部长尤权在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说,这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宪法进行修改,是时代必然、实践必要、法治必需。对宪法作出的每一条修改内容,都充分体现了十几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治国理政的精髓要义,都是推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始终坚持的重要遵循。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沈跃跃在参加福建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草案全面贯彻十九大精神,体现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有机统一,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必将凝聚起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吉炳轩在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说,核心和权威至关重要。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要兴旺发达,走向强盛,必须要有一个强大的政治集团,坚定的政治核心,卓越的政治领袖。这是民族团结,国家强盛所必须的,是被古今中外无数史实所证明了的一条真理。修改国家主席任职有关规定,是时代发展的需要,实现梦想的选择。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艾力更·依明巴海在参加新疆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宪法修改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和权威,坚定不移维护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权威,切实把绝对忠诚、维护核心体现在宪法修改中。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万鄂湘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结合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新型政党制度”重要论述和民革中央参与修宪内容建议协商情况说,修改宪法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举措。修正案草案内容体现了新时代的现实需要和决策的科学民主精神,顺应人民共同意愿,具有深远的政治和历史意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竺在参加宁夏代表团审议时说,完全赞成和拥护宪法修正案草案。草案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国家根本法,从社会主义制度本质属性高度对坚持和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规定,体现了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
国务委员王勇在参加山东代表团审议时说,我完全赞同和坚决拥护对宪法作出的各项重要修改,这次宪法修改是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对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具有重大意义,我们必须全面准确领会和坚决贯彻实施。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说,宪法修正案草案符合我国国情、适应时代需要,体现了党的意志,顺应了人民期盼,充分表明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决心,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宪法保障,我完全赞成、衷心拥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在参加四川代表团审议时说,坚决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修改宪法的重大决策,完全赞成宪法修正案草案。要深入学习领会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更好地发挥宪法“治国安邦总章程”的根本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