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浉河法院两日高效执结民间借贷案
2018-01-16 08:46:27
     中国法院网讯 (龚雪)  “黄法官,你们快来,我把曹某找到了……”1月9日,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的执行法官黄正鑫接到申请人蔡某的电话后,立即赶往现场,将被申请人曹某拘传至法院。

  被告曹某于2017年2月4日、4月8日共计向原告蔡某借现金8.5万元,并出具借条。原、被告还是亲戚,但原告多次催要借款未果,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向原告蔡某偿还借款本金。

  原告蔡某与被告曹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浉河区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在规定期限内还清借款。逾期,被告却未履行。

 此案于1月8日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黄正鑫便及时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曹某,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等法律文书。次日,通过申请人蔡某提供的信息,执行法官便对被执行人曹某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经过黄正鑫的释法明理,最终原、被告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当天偿还了3万元,余款分两次偿还完毕,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陈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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