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打造中国—东盟司法协作新平台
2017-06-06 21:38:36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林浩
广西高院院长黄克6日介绍,广西将通过建设中国-东盟成员国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和中国-东盟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网站等方式,打造中国—东盟司法协作新平台,为各国经贸交流创造良好投资法治环境。
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召开前夕,黄克接受媒体专访,他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广西利用小语种人才优势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国-东盟法官交流培训常态化、机制化,为此,广西将把培训基地建成中国和东盟法官的美好家园,面向东盟开展法官培训交流;把中心网站建成全面、权威、准确、及时的区域法律与司法信息交流平台。
据悉,中国—东盟成员国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占地260余亩,未来五年将增建容纳1000人培训的学员公寓楼、藏书15万册以上的中国—东盟国家法官图书馆;中国—东盟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网站设置司法交流、国际条约、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大法官论坛、在线培训六大版块,并与东盟各国最高法院网站相互连通,可查阅中国现行全部法律法规和各国的司法交流情况。
黄克指出,随着中国与东盟贸易、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地处“一带一路”门户的广西,与东盟加强司法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大,充分了解彼此司法制度,共同应对跨区域犯罪等各种挑战,推动形成和谐有序的经贸投资关系和务实有效的司法合作局面十分迫切。
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广西各地法院开展司法特色服务,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共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事商事案件3023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391件,外国司法文书送达请求回复率排名中国第三,平等保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广西法院还通过在边境城市设立双语巡回法庭、边境贸易巡回法庭,审理边贸、涉企纠纷案件,推动执行机制变革,破解“执行难”。
“我们将积极参与区域司法研究,吸取各方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经贸纠纷、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加强培养面向东盟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双边的企业发展。”黄克说。
据介绍,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将于6月8日在南宁召开,届时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等东盟十国和部分南亚国家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法官等参会。
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召开前夕,黄克接受媒体专访,他表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要求广西利用小语种人才优势和信息化建设,促进中国-东盟法官交流培训常态化、机制化,为此,广西将把培训基地建成中国和东盟法官的美好家园,面向东盟开展法官培训交流;把中心网站建成全面、权威、准确、及时的区域法律与司法信息交流平台。
据悉,中国—东盟成员国法官交流培训基地占地260余亩,未来五年将增建容纳1000人培训的学员公寓楼、藏书15万册以上的中国—东盟国家法官图书馆;中国—东盟法律与司法信息中心网站设置司法交流、国际条约、法律法规、典型案例、大法官论坛、在线培训六大版块,并与东盟各国最高法院网站相互连通,可查阅中国现行全部法律法规和各国的司法交流情况。
黄克指出,随着中国与东盟贸易、人员往来日益密切,地处“一带一路”门户的广西,与东盟加强司法合作的需求不断增大,充分了解彼此司法制度,共同应对跨区域犯罪等各种挑战,推动形成和谐有序的经贸投资关系和务实有效的司法合作局面十分迫切。
2010年1月至2017年5月,广西各地法院开展司法特色服务,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和惯例,共审结涉外民商事及海事商事案件3023件,办理国际司法协助案件391件,外国司法文书送达请求回复率排名中国第三,平等保护了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此外,广西法院还通过在边境城市设立双语巡回法庭、边境贸易巡回法庭,审理边贸、涉企纠纷案件,推动执行机制变革,破解“执行难”。
“我们将积极参与区域司法研究,吸取各方在帮助企业防范法律风险、化解经贸纠纷、构建和谐健康的国际经贸关系等方面的宝贵经验,加强培养面向东盟的复合型高素质法律人才,服务双边的企业发展。”黄克说。
据介绍,第二届中国—东盟大法官论坛将于6月8日在南宁召开,届时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等东盟十国和部分南亚国家法院的首席大法官、法官等参会。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