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渝水:运用网络查控 40万工程款快速执结
2017-05-24 10:46: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杨劲
  “我们是外地公司,在新余打官司,会不会有地方保护主义?工程款何时能执行到位?我们心里没底,但没想到20来天就全部执行到位了,渝水法院的执行好给力!”近日,苏州某工程公司负责人在领取近40万元工程款后,对山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坦言道。

  申请执行人苏州某工程公司与被执行人新余市某建设公司、新余市某开发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渝水法院作出判决:新余市某建设公司向苏州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366252元、违约金5773.63元,并按利率日万分之五计算支付自2015年6月16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新余市某开发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017年3月24日,苏州某工程公司向渝水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于4月17日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同时,该院制定三步走办法为下一阶段的强制执行做好准备:一是充分利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进行不间断、不定期查控,随时监控新余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发现有资金入账后随即进行冻结、扣划。二是外查新余市某开发公司,调查该公司欠付新余市某建设公司工程款情况。三是结合“春雷行动”集中执行,调查新余市某建设公司的财务情况,为下一阶段的强制执行做准备。

  日前,通过对被执行人新余市某建设公司银行账户十几次不定期查控后,渝水法院执行人员发现该公司银行账户有大量资金入账,随即进行冻结、扣划。至此,该案标的全部执行到位,获得申请执行人的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