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黄浦法院优化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
2017-04-12 08:46:18
中国法院网讯 (上海法院) 与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平台以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不断改进完善医患纠纷诉调对接中存在的问题,“三步走”努力优化医患纠纷诉调对接工作,健全多元化解机制。
第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扩宽沟通协调渠道。该院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针对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协作机制。医患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医调委会邀请医学专家提出专业的医学分析论证意见,作为调解法官参考依据,有利于把握调解力度。
第二步,增强业务指导力度,巧用纠纷调解模式。该院除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司法确认以外,以“黄浦区医患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为平台,邀请医调委调解员协助参与法院调解,采取“1+1+1”调解模式,该模式包括一位调解法官、一位人民调解员、一位书记员,该模式既使调解员熟悉证据固定、庭审质证、笔录制作、医疗鉴定等程序,提高调解能力,通过调解员对医疗纠纷中医学问题进行专业解释,又利于法官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便于提出更加合理的调解方案。
第三步,加大法治宣传引导,提高医患接受程度。该院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拓宽法治宣传的途径,最大限度将医患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渠道。对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优势,以点带面,鼓励提倡更多医患双方认可、接受委托调解。
第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扩宽沟通协调渠道。该院定期召开专题工作会议,针对现阶段存在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协作机制。医患纠纷具有专业性强的特点,医调委会邀请医学专家提出专业的医学分析论证意见,作为调解法官参考依据,有利于把握调解力度。
第二步,增强业务指导力度,巧用纠纷调解模式。该院除常态化的业务培训、庭审观摩、司法确认以外,以“黄浦区医患纠纷诉调对接调解室”为平台,邀请医调委调解员协助参与法院调解,采取“1+1+1”调解模式,该模式包括一位调解法官、一位人民调解员、一位书记员,该模式既使调解员熟悉证据固定、庭审质证、笔录制作、医疗鉴定等程序,提高调解能力,通过调解员对医疗纠纷中医学问题进行专业解释,又利于法官全面掌握案件情况,便于提出更加合理的调解方案。
第三步,加大法治宣传引导,提高医患接受程度。该院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拓宽法治宣传的途径,最大限度将医患纠纷引入人民调解渠道。对医疗纠纷案件当事人释明人民调解优势,以点带面,鼓励提倡更多医患双方认可、接受委托调解。
责任编辑:杨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