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司法保障
2017-04-07 16:31:5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张培 张涛
近日,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全市法院工作实际,出台《关于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切实为安康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意见》指出,安康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司法需求,紧紧围绕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实现“五个显著提升”和构建“七个新格局”目标,按照“站在秦岭之巅、对标全省一流,抓好亮点补齐短板,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提升,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工作大局,切实找准提供司法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惩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化解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依法审理重点生态经济项目建设相关纠纷,保护环境生态领域地方自主品牌,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依法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和谐、融洽、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意见》共4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其中提出了创建“无讼”社区(村)、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扶贫巡回法庭”、“重大项目专业合议庭”、开展“扶贫执行”行动等创新举措,将为保障安康生态经济再上新台阶发挥积极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意见》指出,安康全市法院要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深刻认识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的重要意义、基本内涵和司法需求,紧紧围绕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建设实现“五个显著提升”和构建“七个新格局”目标,按照“站在秦岭之巅、对标全省一流,抓好亮点补齐短板,推动全市法院工作整体提升,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这一总体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工作在促进经济建设、维护环境权益、制约公共权力、化解矛盾纠纷等方面的作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主动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工作大局,切实找准提供司法保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惩治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化解环境资源民事案件,依法审理重点生态经济项目建设相关纠纷,保护环境生态领域地方自主品牌,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切实加强涉环境资源案件执行工作,依法为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和谐、融洽、安定、良好的社会环境。
《意见》共4个方面提出22项具体措施,其中提出了创建“无讼”社区(村)、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扶贫巡回法庭”、“重大项目专业合议庭”、开展“扶贫执行”行动等创新举措,将为保障安康生态经济再上新台阶发挥积极的作用、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