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法院大力护航“海河号”乘风破浪万里航行
2017-03-04 10:17:34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张晓敏
“全市法院共受理案件319659件,审(执)结315588件,同比分别上升16.2%和12.7%。”在日前召开的天津市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所作的工作报告赢得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和充分肯定,以99.07%赞成率高票通过。
正如代表们评价的,天津法院将为天津之“进”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护航天津“海河号”航船乘风破浪万里航行。
服务大局推出新举措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天津法院着力完善司法保障举措,先后制定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融资租赁案件审理、破产案件受理和审判、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10余个指导性意见。天津海事法院还主动拓展司法服务范围,增设了黄骅港巡回审判法庭,实现了对京津冀五大港口海事司法服务的全覆盖。
对此,散襄军代表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耿立新和顾京林代表也有同感,他们表示法院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大要案审判取得新成绩
严惩腐败犯罪,审结令计划案;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开审理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严惩“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犯罪,所有被告人认罪悔罪不上诉;依法审结康菲溢油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这四个案件分别入选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和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大要案审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王宝弟代表十分肯定:“天津法院高质量完成了重大案件审判任务,形成许多全国领先,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法实践经验。”杨光委员也给天津法官点赞:“令计划案”“8·12特大爆炸案”和“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案件的审理,罪犯最终都认罪服法,说明天津的司法队伍很有战斗力。
司法为民获得新进展
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后,天津法院开始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推进诉讼服务大厅、服务网络、12368热线等平台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46万余次。同时试点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案件80283件,结案标的额730.1亿元。拓展失信惩戒措施,在设立公司、出境、参加政府采购等37个方面予以限制,3442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涉民生案件执结率达到88.6%。
史莲喜代表认为,法院始终关注民计民生,注重自身建设,特别是在破解执行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温继平代表说:“天津法院工作案件多,任务重,法官们很辛苦,社会关注度高,回应群众关切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首批1637名法官入额工作,确保高素质法官入额办案。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案模式。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1005名院庭长办理案件84360件,同比增长19.7%,占结案总数的26.4%。
谈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等司改话题,吴艳、段志杰等代表也纷纷建言献策:要尽快兑现入额法官的职业保障,落实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编制,完善业绩考评机制。
司法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4年天津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并推行司法标准化,到目前已建立完善了涵盖审判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权责配置等6大方面的21个司法标准,初步形成了司法标准化体系,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9.1%。
对于这一改革创新,张永敬、刘朝霞和高斌等代表一致认为,天津法院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经验,体现了前瞻性和创新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天津等方面做出了贡献。黄永刚委员也表示:“法院注重司法制度改革,司法标准化的经验向全国推广,法院的工作做得非常好。”
信息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以应用平台化和数据服务智能化为核心,天津法院先后开发应用了网上办案办公平台,推行案件网上办理、卷宗网上查阅、事项网上审批、公文网上流转、电子签章应用以及移动办公审批新模式,有效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而数据集中、司法统计并轨等工作都居全国前列,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日可待。
对天津法院以信息化建设助力审判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门继萍、赵峰代表建议,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
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党校,建立法院“一把手”巡谈制度,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专项整治。强化法官素质能力培训,建立“教官制”的师资队伍。大力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促进法官提高办案能力。
姚来英代表说:“法院工作思路清晰,立足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很有担当。”孙富霞代表也表示,法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正如代表们评价的,天津法院将为天津之“进”提供更加坚实的司法保障,护航天津“海河号”航船乘风破浪万里航行。
服务大局推出新举措
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自贸区建设、创新驱动发展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天津法院着力完善司法保障举措,先后制定实施了知识产权保护、融资租赁案件审理、破产案件受理和审判、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等10余个指导性意见。天津海事法院还主动拓展司法服务范围,增设了黄骅港巡回审判法庭,实现了对京津冀五大港口海事司法服务的全覆盖。
对此,散襄军代表给予高度评价,他说,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耿立新和顾京林代表也有同感,他们表示法院在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平安天津法治天津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大要案审判取得新成绩
严惩腐败犯罪,审结令计划案;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公开审理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勾洪国颠覆国家政权案;严惩“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系列犯罪,所有被告人认罪悔罪不上诉;依法审结康菲溢油案,维护了国家海洋权益。这四个案件分别入选2016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和十大民事行政案件。
大要案审理实现了“三个效果”相统一,王宝弟代表十分肯定:“天津法院高质量完成了重大案件审判任务,形成许多全国领先,可借鉴、可推广、可复制的司法实践经验。”杨光委员也给天津法官点赞:“令计划案”“8·12特大爆炸案”和“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等案件的审理,罪犯最终都认罪服法,说明天津的司法队伍很有战斗力。
司法为民获得新进展
在全国率先建立诉讼服务中心后,天津法院开始着力打造诉讼服务“升级版”,推进诉讼服务大厅、服务网络、12368热线等平台的无缝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一站式诉讼服务46万余次。同时试点家事审判改革,完善困难群众司法救助机制。全力破解执行难题,执结案件80283件,结案标的额730.1亿元。拓展失信惩戒措施,在设立公司、出境、参加政府采购等37个方面予以限制,3442名“老赖”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义务,涉民生案件执结率达到88.6%。
史莲喜代表认为,法院始终关注民计民生,注重自身建设,特别是在破解执行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全市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温继平代表说:“天津法院工作案件多,任务重,法官们很辛苦,社会关注度高,回应群众关切取得明显成效。”
司法体制改革迈出新步伐
推进法官员额制改革,完成首批1637名法官入额工作,确保高素质法官入额办案。着力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推行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组成审判团队办案模式。院庭长回归审判一线办理新型复杂疑难案件。1005名院庭长办理案件84360件,同比增长19.7%,占结案总数的26.4%。
谈到院庭长办案常态化等司改话题,吴艳、段志杰等代表也纷纷建言献策:要尽快兑现入额法官的职业保障,落实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编制,完善业绩考评机制。
司法标准化工作实现新突破
2014年天津法院在全国率先探索并推行司法标准化,到目前已建立完善了涵盖审判流程、司法裁判、案件质量、司法公开、诉讼服务、权责配置等6大方面的21个司法标准,初步形成了司法标准化体系,用标准化的尺度,对立案、审判、执行全过程进行指导、检验和评价,有力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升,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到99.1%。
对于这一改革创新,张永敬、刘朝霞和高斌等代表一致认为,天津法院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经验,体现了前瞻性和创新性,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平安天津等方面做出了贡献。黄永刚委员也表示:“法院注重司法制度改革,司法标准化的经验向全国推广,法院的工作做得非常好。”
信息化建设再上新水平
以应用平台化和数据服务智能化为核心,天津法院先后开发应用了网上办案办公平台,推行案件网上办理、卷宗网上查阅、事项网上审批、公文网上流转、电子签章应用以及移动办公审批新模式,有效提高了办案办公效率。而数据集中、司法统计并轨等工作都居全国前列,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指日可待。
对天津法院以信息化建设助力审判工作给予肯定的同时,门继萍、赵峰代表建议,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在执行领域的广泛应用。
队伍建设呈现新气象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率先在全国高级法院中成立党校,建立法院“一把手”巡谈制度,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不严不廉不公专项整治。强化法官素质能力培训,建立“教官制”的师资队伍。大力开展精品案件、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促进法官提高办案能力。
姚来英代表说:“法院工作思路清晰,立足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很有担当。”孙富霞代表也表示,法院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强化反腐倡廉建设和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责任编辑:黎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