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站式”服务解当事人“四愁”
——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见闻
2014-04-17 07:39:0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祖先海
4月4日上午,记者驱车前往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汉沽审判区。出了市区,上津宁高速,60公里的路程40分钟就到了。搁前几年,去一趟汉沽,至少要花2个多小时。公路升级,给老百姓出行带来了便捷。
老百姓出行方便了,到法院打官司办事方便吗?
三分钟完成立案
9点多一点儿,记者赶到了汉沽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强热情地接待了记者。或许是要过清明节的原因,安检门口不像往日上班那样熙熙攘攘。在安检门口,记者有意踱留了片刻,想看一下当事人从过安检门到办完立案手续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不一会儿,有一个当事人来了。工作人员问:“请问您办什么事?”
“我来立案。”当事人答。
“您以前来过吗?”
“来过。”说完,小伙子像到熟人家串门一样,径直往里走。记者马上尾随其后。经过庭院,进入办公大楼,再经过一个过道,进入立案大厅。尽管一路上都有清晰的提示,要是岁数大一点的当事人第一次来,还是有点转向。面对记者的担心,张强介绍说,像这种情况,会安排导诉人员引领。这也是为什么把导诉台放在安检口的原因。
立案大厅内,宽敞明亮。正对着立案服务窗口,有几排椅子供当事人休息等候。紧挨着休息区,立着一个饮水机、一个取号机。小伙子熟练地在取号机“办理立案”功能键上轻轻一按,一张写有序号的小纸条吐了出来。随即,大厅里响起了叫号声。小伙子怔了一下,又看了一下手中的号,确认无误,便赶忙来到一号立案窗口。记者看了一下表,此时是9点34分。趁小伙子办手续的工夫,记者与一旁前来办理资料复印的徐女士攀谈起来,徐女士第一次来法院,是办单位的事。她对汉沽审判区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办事效率非常满意,连说好几个“挺好的”。说话的空隙,本以为小伙子要办一会儿,不想,3分钟还不到,小伙子办完了所有手续,起身欲走。记者赶忙拦住他采访。小伙子姓郑,宝坻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汉沽打官司。他称赞道:“现在法院立案越来越快,越来越方便。”
“这是什么?”见记者对他手中拿的一张类似明信片一样的小卡片很感兴趣,小郑将它递给了记者。这是一张“便民服务卡”,上面记载着案件的案号、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小郑说:“有了这张卡我就省得来回跑了,打个电话就知道案件办到了哪一步。法院想得真周到!”
约见法官不再难
曾几何时,当事人约见法官一直是令双方都很头痛的问题。一方面,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法官会见一方当事人;另一方面,当事人又渴望与承办法官就案件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让法官为他们答疑解惑。而今怎么样呢?当事人约见法官还难吗?4月8日,记者来到西青区人民法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接待室里,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幕。
“耿法官,你现在有空吗?到我这儿来一趟,有一个叫王飞(化名)的当事人要面见你谈一谈他案子的事儿。”
“您坐等一会儿,她马上就下来。”
“小姚,有一个叫李明(化名)的当事人拿着一个续封手续,你查一下承办人是谁。原告是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西青区津西营业所,被告是内蒙古根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老李,你先上大厅休息区等一下,一会儿我叫你。”
给耿法官和姚法官打电话的是该院立案庭庭长高敏文,他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包括咨询和案件的一般性答疑,但涉及到具体案情,当事人需要承办人来解答的,他就打电话给承办人。遇到承办人外出或正在开庭,高敏文就让当事人留下电话,预约择日接待。
不一会儿,耿法官就下来了。
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王飞是被害人。案件经过多个部门,历时一年多,起诉到法院也有好几个月了。王飞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问一下案件办到什么程度了,他希望法院尽快给个结果。因为涉及到案件具体细节,记者回避了。10多分钟后,王飞笑着走出了接待室。
送走王飞,高敏文叫老李,让他去二楼的过道,姚法官在那儿等他。记者闻讯,跟老李一同前往。老李是个案外人,十多前年,他花了28万元从根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那里买了一套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的面积达128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办过户,才知该房被西青法院查封。按说,法院查封的房产所涉纠纷的原、被告均不是老李,换句话说,这个案件与老李无关。姚法官本可以三言两语打发老李,但他没有这样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他将情况向执行局局长杨保军作了汇报。不一会儿,杨保军来到二楼执行接待室给老李答疑,并告诉他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席话,刚才还是眉头紧锁的老李,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声说:“谢谢。”
诉调对接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
诉调对接,是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大特色。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诉调对接,就是当事人在立案前,立案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向当事人建议先走诉前调解程序。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前调解室,配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则引导至调解室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当事人若希望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可根据需要补办立案手续,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将案件及有关材料移送立案窗口审查立案,进入审判程序。
在汉沽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记者目击了一起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的调解全过程。这是2011年4月的事,原告是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被告姓窦。因为原物业公司的退出,窦某欠原物业公司6个月的物业费加上逾期违约金共计334.16元的债权转给了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在汉沽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办的监督下依法进入接管,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汉沽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办当天向全体业主发了公告,称窦某所在小区的一切债权均由该物业公司负责处理,但窦某一直没有缴纳,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窦某告上法庭。因为案件非常简单,而且标的额很小,负责导诉的工作人员建议原告走诉前调解程序,原告欣然接受。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一幕。
应该说,这个过程是让记者偶然碰上的。当时记者走马观花似的走到人民调解室,见里面坐着两位大姐,便上前与她们攀谈起来。一位大姐是人民调解员叫曲怡红,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调解这类纠纷非常有经验。另一位大姐是区物业办的人,叫刘红玉。正聊着,窦某夫妇如约走了进来。
一进门,两位大姐就把窦某夸了一顿。记者问窦某:“你与物业有什么矛盾?”不等窦某回答,曲怡红就抢过话:“没矛盾!他们夫妇好着呢,每回都按时缴费,不用催。”曲怡红刚夸完,刘红玉就马上接过话茬儿,“不怪人家两口子,怪物业公司没及时通知到人家。”两人一唱一和,窦某夫妇俩乐了。这时,曲怡红马上进入正题:“你们这次来,肯定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这事也不大,你看这样行不行,这事我做主,免你两个月费用,成就交钱,不同意就走诉讼程序。”窦某正犹豫,刘红玉又夸上了。她对记者说:“人家两口子一看就是高素质的人。”不知窦某听到这话是很受用还是不好意思,他马上表示接受调解意见,并主动缴了费。整个过程也就2分钟。
曲怡红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调解,今年第一季度已调了106件,成功率达90%以上。说完,表现出很自豪的样子。
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诉讼需要
记者在汉沽、西青看到的场景,只是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天津法院为何要建诉讼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这得从2008年的一封群众来信说起。
“百姓打官司告状可真是太难了!”2008年2月,天津市某机关干部写信给时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陈述亲身经历,直言法院存在怠慢当事人的不良作风。李少平深受触动,反复思考,发出一封致全市法院院长的公开信,提出“人民法院的业绩和司法形象应当由谁来评价?”
群众来信反映的是大问题。天津三级法院涉诉信访量一度居高不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占全市上访案件的70%,而涉及法院的案件占政法系统上访案件的60%。经过多级多人复查,九成以上的案件审理没有问题。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申诉、上访甚至闹访、进京上访?
带着这一思考,天津高院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还分别召开法学工作者、律师、当事人、法官等座谈会,了解群众诉求。律师、当事人反映,到法院有“四愁”:愁跑路耗时;愁敲法官门无人理;愁表述不清;愁释疑解惑。群众不仅要求法院裁判公正,还期望诉讼过程公开;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的司法保障,还希望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在这种背景下,全市三级法院创建诉讼服务中心的构想在调研中形成。在天津高院诉讼服务大厅,记者数了数服务窗口,一共9个,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投诉、接访、咨询、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收、诉讼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此外,他们还在各种细节上下功夫,如提供纸笔、花镜、印泥、订书器、诉状样式等多种用品,方便当事人使用;在立案大厅配备饮水机、擦鞋器、雨伞等多种生活用品,方便当事人自助利用;提供复印、打字、传真、电话、上网等便民服务;配备心理咨询人员疏导当事人情绪。
老百姓出行方便了,到法院打官司办事方便吗?
三分钟完成立案
9点多一点儿,记者赶到了汉沽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门口。立案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张强热情地接待了记者。或许是要过清明节的原因,安检门口不像往日上班那样熙熙攘攘。在安检门口,记者有意踱留了片刻,想看一下当事人从过安检门到办完立案手续究竟需要多长时间。不一会儿,有一个当事人来了。工作人员问:“请问您办什么事?”
“我来立案。”当事人答。
“您以前来过吗?”
“来过。”说完,小伙子像到熟人家串门一样,径直往里走。记者马上尾随其后。经过庭院,进入办公大楼,再经过一个过道,进入立案大厅。尽管一路上都有清晰的提示,要是岁数大一点的当事人第一次来,还是有点转向。面对记者的担心,张强介绍说,像这种情况,会安排导诉人员引领。这也是为什么把导诉台放在安检口的原因。
立案大厅内,宽敞明亮。正对着立案服务窗口,有几排椅子供当事人休息等候。紧挨着休息区,立着一个饮水机、一个取号机。小伙子熟练地在取号机“办理立案”功能键上轻轻一按,一张写有序号的小纸条吐了出来。随即,大厅里响起了叫号声。小伙子怔了一下,又看了一下手中的号,确认无误,便赶忙来到一号立案窗口。记者看了一下表,此时是9点34分。趁小伙子办手续的工夫,记者与一旁前来办理资料复印的徐女士攀谈起来,徐女士第一次来法院,是办单位的事。她对汉沽审判区工作人员的态度和办事效率非常满意,连说好几个“挺好的”。说话的空隙,本以为小伙子要办一会儿,不想,3分钟还不到,小伙子办完了所有手续,起身欲走。记者赶忙拦住他采访。小伙子姓郑,宝坻人,因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来汉沽打官司。他称赞道:“现在法院立案越来越快,越来越方便。”
“这是什么?”见记者对他手中拿的一张类似明信片一样的小卡片很感兴趣,小郑将它递给了记者。这是一张“便民服务卡”,上面记载着案件的案号、承办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小郑说:“有了这张卡我就省得来回跑了,打个电话就知道案件办到了哪一步。法院想得真周到!”
约见法官不再难
曾几何时,当事人约见法官一直是令双方都很头痛的问题。一方面,有关规定明令禁止法官会见一方当事人;另一方面,当事人又渴望与承办法官就案件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让法官为他们答疑解惑。而今怎么样呢?当事人约见法官还难吗?4月8日,记者来到西青区人民法院,在该院诉讼服务中心庭长接待室里,记者看到了这样一幕。
“耿法官,你现在有空吗?到我这儿来一趟,有一个叫王飞(化名)的当事人要面见你谈一谈他案子的事儿。”
“您坐等一会儿,她马上就下来。”
“小姚,有一个叫李明(化名)的当事人拿着一个续封手续,你查一下承办人是谁。原告是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市西青区津西营业所,被告是内蒙古根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
“老李,你先上大厅休息区等一下,一会儿我叫你。”
给耿法官和姚法官打电话的是该院立案庭庭长高敏文,他负责日常接待工作,包括咨询和案件的一般性答疑,但涉及到具体案情,当事人需要承办人来解答的,他就打电话给承办人。遇到承办人外出或正在开庭,高敏文就让当事人留下电话,预约择日接待。
不一会儿,耿法官就下来了。
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伤害案件,王飞是被害人。案件经过多个部门,历时一年多,起诉到法院也有好几个月了。王飞来的目的很简单,就是要问一下案件办到什么程度了,他希望法院尽快给个结果。因为涉及到案件具体细节,记者回避了。10多分钟后,王飞笑着走出了接待室。
送走王飞,高敏文叫老李,让他去二楼的过道,姚法官在那儿等他。记者闻讯,跟老李一同前往。老李是个案外人,十多前年,他花了28万元从根河市供销合作联合社那里买了一套坐落在天津市南开区的面积达128平方米的房子,现在办过户,才知该房被西青法院查封。按说,法院查封的房产所涉纠纷的原、被告均不是老李,换句话说,这个案件与老李无关。姚法官本可以三言两语打发老李,但他没有这样做,本着对当事人负责的精神,他将情况向执行局局长杨保军作了汇报。不一会儿,杨保军来到二楼执行接待室给老李答疑,并告诉他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席话,刚才还是眉头紧锁的老李,脸上露出了笑容,连声说:“谢谢。”
诉调对接给当事人更多的选择
诉调对接,是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一大特色。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所谓诉调对接,就是当事人在立案前,立案法官根据具体案情,向当事人建议先走诉前调解程序。诉讼服务中心设有诉前调解室,配有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则引导至调解室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当事人无需支付任何费用。当事人若希望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可根据需要补办立案手续,由法院出具调解书。如果调解不成,则将案件及有关材料移送立案窗口审查立案,进入审判程序。
在汉沽审判区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室,记者目击了一起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的调解全过程。这是2011年4月的事,原告是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被告姓窦。因为原物业公司的退出,窦某欠原物业公司6个月的物业费加上逾期违约金共计334.16元的债权转给了天津市某物业公司。该物业公司在汉沽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办的监督下依法进入接管,实施物业管理与服务,汉沽街道办事处和区物业办当天向全体业主发了公告,称窦某所在小区的一切债权均由该物业公司负责处理,但窦某一直没有缴纳,原告多次催要未果,于是一纸诉状将窦某告上法庭。因为案件非常简单,而且标的额很小,负责导诉的工作人员建议原告走诉前调解程序,原告欣然接受。于是,就有了下面的一幕。
应该说,这个过程是让记者偶然碰上的。当时记者走马观花似的走到人民调解室,见里面坐着两位大姐,便上前与她们攀谈起来。一位大姐是人民调解员叫曲怡红,原在街道办事处工作,调解这类纠纷非常有经验。另一位大姐是区物业办的人,叫刘红玉。正聊着,窦某夫妇如约走了进来。
一进门,两位大姐就把窦某夸了一顿。记者问窦某:“你与物业有什么矛盾?”不等窦某回答,曲怡红就抢过话:“没矛盾!他们夫妇好着呢,每回都按时缴费,不用催。”曲怡红刚夸完,刘红玉就马上接过话茬儿,“不怪人家两口子,怪物业公司没及时通知到人家。”两人一唱一和,窦某夫妇俩乐了。这时,曲怡红马上进入正题:“你们这次来,肯定也是为了解决问题,这事也不大,你看这样行不行,这事我做主,免你两个月费用,成就交钱,不同意就走诉讼程序。”窦某正犹豫,刘红玉又夸上了。她对记者说:“人家两口子一看就是高素质的人。”不知窦某听到这话是很受用还是不好意思,他马上表示接受调解意见,并主动缴了费。整个过程也就2分钟。
曲怡红告诉记者,类似这样的调解,今年第一季度已调了106件,成功率达90%以上。说完,表现出很自豪的样子。
切实满足群众多元化诉讼需要
记者在汉沽、西青看到的场景,只是天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的一个缩影。天津法院为何要建诉讼服务中心这个平台?这得从2008年的一封群众来信说起。
“百姓打官司告状可真是太难了!”2008年2月,天津市某机关干部写信给时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少平,陈述亲身经历,直言法院存在怠慢当事人的不良作风。李少平深受触动,反复思考,发出一封致全市法院院长的公开信,提出“人民法院的业绩和司法形象应当由谁来评价?”
群众来信反映的是大问题。天津三级法院涉诉信访量一度居高不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占全市上访案件的70%,而涉及法院的案件占政法系统上访案件的60%。经过多级多人复查,九成以上的案件审理没有问题。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一而再、再而三地反复申诉、上访甚至闹访、进京上访?
带着这一思考,天津高院成立了专题调研小组,通过问卷调查、数据分析,还分别召开法学工作者、律师、当事人、法官等座谈会,了解群众诉求。律师、当事人反映,到法院有“四愁”:愁跑路耗时;愁敲法官门无人理;愁表述不清;愁释疑解惑。群众不仅要求法院裁判公正,还期望诉讼过程公开;不仅要求对司法活动的知情权,还期待主动参与和监督;不仅要求提供实体的司法保障,还希望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在这种背景下,全市三级法院创建诉讼服务中心的构想在调研中形成。在天津高院诉讼服务大厅,记者数了数服务窗口,一共9个,为当事人提供立案、投诉、接访、咨询、判后答疑、案件查询、诉讼材料接收、诉讼调解、司法救助等“一站式”服务。此外,他们还在各种细节上下功夫,如提供纸笔、花镜、印泥、订书器、诉状样式等多种用品,方便当事人使用;在立案大厅配备饮水机、擦鞋器、雨伞等多种生活用品,方便当事人自助利用;提供复印、打字、传真、电话、上网等便民服务;配备心理咨询人员疏导当事人情绪。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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