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电子送达诉讼文书 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2017-03-02 10:40: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
  为破解法院诉讼文书“送达难”,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向同意参与诉讼文书电子送达的检察机关、案件当事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尝试进行诉讼文书的电子送达。近日,兴安盟中院民一庭法官依托兴安盟司法公开网,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当事人电子送达开庭传票,这是兴安盟法院系统首次通过已建成的司法公开网信息平台,实现电子送达。

  送达前,承办法官与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了《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同意电子送达方式协议书》等相关文书。案件承办法官通过内网司法公开模块将开庭传票对当事人进行送达后,当事人预留的手机收到了12368短信提示,并通过互联网登录兴安盟司法公开网,输入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重要信息,进入网上文书送达平台,签收开庭传票,同时承办法官收到司法公开网反馈的送达确认收悉的短信,并生成送达回证保存在内网办案系统当中。

  据了解,电子送达诉讼文书方便、快捷、准确,大大减轻案件当事人诉累,有效提高了案件审理质效。
责任编辑:刘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