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敲响“第一槌”
审判工作全面展开
2017-02-21 19:30:00
     中国法院网讯 (杜曦明)  2月21日9时30分,设在重庆市的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敲响了自揭牌以来的“第一槌”。当天上午,第五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重庆华城希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公司)与被上诉人洪育林、黄新运,原审被告重庆老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高山雪、陈勇合同纠纷一案。该案系第五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案,由第五巡回法庭副庭长刘竹梅担任审判长,与主审法官李晓云、王丹组成合议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分别为刘忠伟和罗映秋。第五巡回法庭辖区内部分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知名专家学者、律师、高校师生以及群众5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系二审上诉案件,一审判决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做出。华城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该案标的额大(1.36亿),当事人多(六方当事人),案情较为复杂。庭审前,为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合议庭组织各方当事人提前阅卷,告知当事人各项诉讼权利,询问其基本诉求及理由,明确了各自上诉主张和答辩意见,固定了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同时,本案中上诉人一方处于破产重整中,针对其提出的缓交诉费申请,合议庭严格审查,积极调查取证,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为落实司法改革“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原则,本案的审理全面实行主审法官负责制,刘竹梅副庭长以主审法官身份承办本案并担任审判长,直接审理案件。为更有效发挥庭审作用及效率,合议庭成员多次阅卷,充分了解案情,归纳案件争议焦点,制作了详细的庭审提纲,确保开庭后双方当事人能够“直奔主题”,真正体现了庭审实质化的要求。在审判长主持下,整个庭审节奏明快,重点突出,双方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问题充分陈述了各自意见。法庭将择期宣判。

  2016年底,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安排,在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市)、第二巡回法庭(沈阳市)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分别在南京市、郑州市、重庆市、西安市增设四个巡回法庭,完成巡回法庭的总体布局。其中,第五巡回法庭设在重庆市,管辖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5省区市有关案件。根据修正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巡回法庭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第五巡回法庭负责审理或办理巡回区内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商事案件、不服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提起上诉的案件、对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或者民商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刑事申诉案件,等等。前述案件即是依照本条规定由第五巡回法庭审理。

  第五巡回法庭自去年12月29日揭牌正式办公以来,全体干警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在办公条件、生活设施尚未完全配套的情况下,各项工作扎实有序,稳步推进。截至目前,第五巡回法庭各类案件已经立案130余件,“敲响第一槌”,意味着第五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全面展开。在院党组的领导监督和地方党委、政府的支持配合下,五巡人将恪尽职守,守土有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办理好巡回区内每一起案件,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为人民司法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周利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