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法院“四化”工作法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
2017-01-04 15:03:27 | 来源:福州法院
  2016年,福建福州各基层法院立足辖区村、乡遍布的地域环境,因地制宜,积极创设“四化”工作法,全力破解涉农执行案件,有效执结各类涉农案件1500余件,执行到位金额6000余万元,受益村镇人口4000余人。

  工作现场化。通过简便灵活的开门办案、“冷处理”、择机调解、“中间人”协调等现场办公方式,增强执行活动的可接受性,消弭强制执行与乡土社会的紧张与距离。针对涉家庭婚姻、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等矛盾易激化的执行案件,在法律、村规民约、风俗人情等多元规范的作用下,深入田间庭院,上门斟情酌理,尽可能达致案结事了。

  便民理念化。扎实做好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开展执行救助,及时与民政、社保、村委等部门协调缓解当事人生活上面临的实际困难,构建交通肇事致困家庭帮扶机制。结合个案情况,对弱势当事人建立绿色执行通道,在执行资源的使用上适时、适当予以倾斜。在办案时机的选择上,尽量避开当地重要风俗习惯日。

  曝光公开化。针对乡镇“老赖”亲友邻居常住农村、远离市区的特点,专门深入乡镇繁华路段和人流密集、群众关注度高的区域,集中张贴失信名单公告,广泛宣讲造势,引导农村朴素的情理正义观,建立交易风险舆论评估系统,通过“放大效应”、“聚焦效应”全方位、立体化惩戒失信。

  执行网络化。构建乡镇党委政府参与、基层组织支持、民间力量配合、法院牵头主办的大执行格局。制度化邀请司法协理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等化身“乡土执行员”,充分挖掘其乡土地缘和人脉优势,协助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与下落,掌握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以及相关的执行信息,合理发挥其“稳定器”、“润滑剂”的作用,参与当事人间的释法明理和执行和解工作,妥善化解执行突发事件和涉执信访案件,合力破解涉农案件执行难。
责任编辑:王小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