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上海法院取得五大成效
2018-03-01 19:29:08 | 来源:中国新闻网 | 作者:李姝徵
  上海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两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重点推进地区之一。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方面1日表示,上海法院在此领域已取得五大成效。

  上海官方曾提出“一年大见成效、两年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努力将上海打造成执行环境最好、执行效率最高的地区之一”的奋斗目标。上海高院方面表示,两年来上海法院破解执行难工作步伐坚实、推进有力,已取得五大成效。

  一是建立了符合执行工作规律的执行体制机制。如在上海全市法院设立执行裁判庭,完善执行警务保障体制,实现高院执行指挥中心的实体化运行,强化执行“三统一”管理等,使执行权力运行更加公正、规范、透明、高效。

  二是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得到依法执行。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剔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后实际执结率分别是98.3%、98.7%。

  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初步建立。建立和完善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实质标准和程序标准;建立了终本案件信息库,畅通了恢复执行渠道,确保退出和恢复执行程序有序衔接。2016年,沪全市法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案件为4.6万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6169件,占13.4%。2017年,沪全市法院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本案件3.8万件,其中恢复执行案件8587件,占22.6%。

  四是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不良现象得到有效遏制。院方表示,2016年共追究19人拒执犯罪刑事责任,司法拘留907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56万例,限制出境2201人次;2017年打击拒执犯罪案件数46件,司法拘留1058人,公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5.3万例,限制出境1533人次,对“老赖”进一步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同时,上海高院与46家单位签署联合惩戒《备忘录》,建立沪全市各部门联合信用惩戒机制。

  五是消极执行、拖延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的现象基本消除。

  据悉,上海高院今后还将深入推进执行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职业化建设,进一步加大执行惩处力度,对各类拒执犯罪、规避执行行为形成严打拒执行为的高压态势。
责任编辑:边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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