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翁旗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综述
2019-03-31 16:41:00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 作者:张云峰
自2016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翁牛特旗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旗委领导、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认真落实上级法院部署要求,举全院之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该院通过强化执行措施、规范执行行为、创新体制机制等举措,执行工作质效明显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全旗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聚焦质效提升在增强“内动力”上要实效
努力破解“执行难”工作力度空前。2016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899件,执结14392件,执结率为96.6%。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终本程序合格率逐年增高,未结案件数量逐年降低,形成了“三高一低”的良好态势。“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并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其中,近三年结案率96.03%,排名全市第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9.79%,排名全市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26%,排名全市第七;执行信访办结率100%,并列排名全市第一。该院先后开展了“融冰”、“执行攻坚三大歼灭战”、“冬季风暴”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30余次,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4086人,限制消费和限制出境4620人;司法拘留728人,打击拒执犯罪4起,营造了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
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为执行局调优配强执行干警64人。执行局现有干警36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9%。执行局在编执行干警23人,占全院在编干警比例的20.5%。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干警19人(员额法官9人、法官助理5人),事业编制4人,聘用制人员13人。执行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其中,35岁以下19人,35岁以上17人,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
化解重点执行难题成效显著。推进“执转破”工作。对某龙服装厂、某丹油脂厂2家资不抵债的企业启动破产程序,积极服务全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理“涉府”案件。坚持将“涉府、涉机关”案件执行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强化案件协调处理。现已化解“涉府”案件7件,剩余5件正在积极提请旗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予以解决。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尊重乡风村俗,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现已成功化解五某地村委会与李某玉土地纠纷。强化与社会力量的协调配合。与人保财险赤峰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诉讼保全担保、执行悬赏、执行救助保险,有效降低了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风险,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信息化建设在打造“硬实力”上下功夫
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执行”的模式,建成集执行远程指挥、数据分析、执行联动、信息集控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数据管理平台。与银行、工商、房管等10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账户、有价证券、股权等实施查、冻、扣。截至目前,提起“总对总”查询11000余次,对6910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360余万元,查询到车辆3260辆,互联网银行存款360余万元。
加大执行信息化投入力度。为执行干警配备了指挥终端系统、单兵执法记录仪及车载系统等设备,通过“4G”网络信号将执行现场的图像、音频、视频等数据实时传送至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四级法院的指挥系统互联互通。上级法院可通过指挥中心远程督办、指挥案件执行,形成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为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信息化支持。每天安排2名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实时与外出办案干警连线,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系统功能。坚持“一个平台、一个系统、一个标准”,将执行、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案款管理、涉执信访、异地执行委托、舆情监管、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目前,已实现执行流程与执行指挥应用、案款管理、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及信访等互联互通,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收支等执行信息均集成于执行流程管理界面,并与案件一一相对应。执行办案过程“全程留痕”,记录“执行日志”、节点痕迹,全面反映执行过程,助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聚焦执行机制建设在建强“软实力”上求突破
构建了“团队化、信息化、精细化、集约化、规范化”执行模式。创新以执行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化办案机制,成立了“执行审查团队”、“执行实施团队”、“快速执行团队”、“涉执信访团队”4个执行团队。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把执行程序分解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通过执行团队各负其责,相互合作,实现了办案流程节点精细化管理。2018年,在8个基层法庭均成立了“驻法庭执行工作室”,基层法庭干警由3名增加到5名,指派2名干警专门负责法庭执行工作,实现了执行工作双轮驱动、双重管理。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权的或通过查控措施被执行人愿意主动履行的,由专门工作组快速执行,做到简案快结,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
建立了“134”执行工作新机制。“1”即一条主线,坚持党组领导。“3”即三项监督措施。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对各执行团队案件流程及节点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程序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审管办定期从执结案件中抽取案卷进行评查,对案件节点不符合要求、程序不规范的案件,进行通报处理;纪检组不定期对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进行监督,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4”即四项工作措施。执行局月初定指标、定任务,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公示;每周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妥善处理涉府、涉企等重大执行案件,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坚持对执行案件实行“日常监控、月度分析、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确保了每一起执行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妥善处理“执行不能”案件。为解决执行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建立了“终本”案件集中、动态管理制度,已将历年累积的近7000余件“终本”案件全部建立台账,交由执行指挥中心实行集中、动态管理。对于无财产案件、部分执行案件实行“终本”主动“唤醒”机制,主动、定期对财产进行查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向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97万元。2019年1月,首次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工作机制,借助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的“杠杆”作用放大司法救助效应,为11名特困群众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11.7万元。
聚焦联动化建设在构建“大格局”上“动真格”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院党组主动向旗委、旗委政法委及上级领导汇报执行工作,争取党委加强和改进对执行工作的领导。2018年6月,旗人大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在旗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推动下,下发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门实施意见,先后与公安、检察、工商等26个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了“执行难”问题社会共管共治。坚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党组工程”、“一把手工程”,执行局局长每周主持召开执行调度分析会,院党组每月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汇报,主要负责同志坐镇一线,局长靠前指挥,“挂图作战”。
社会信用联动惩戒机制落地生根。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翁旗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同步推进。2016年以来,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086例,累计促使21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与公安、检察院建立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信某、秦某等4名拒执犯罪分子,营造了执行高压态势。利用代表委员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与组织人事、纪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累计为相关部门审核候选人6000余人,促使候选人主动履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
聚焦质效提升在增强“内动力”上要实效
努力破解“执行难”工作力度空前。2016年以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4899件,执结14392件,执结率为96.6%。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终本程序合格率逐年增高,未结案件数量逐年降低,形成了“三高一低”的良好态势。“基本解决执行难”四项核心指标全部达标,并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其中,近三年结案率96.03%,排名全市第一;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99.79%,排名全市第一;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6.26%,排名全市第七;执行信访办结率100%,并列排名全市第一。该院先后开展了“融冰”、“执行攻坚三大歼灭战”、“冬季风暴”等专项集中执行行动30余次,将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纳入失信名单4086人,限制消费和限制出境4620人;司法拘留728人,打击拒执犯罪4起,营造了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
执行力量进一步增强。在“基本解决执行难”期间,为执行局调优配强执行干警64人。执行局现有干警36人,占全院干警总数的19%。执行局在编执行干警23人,占全院在编干警比例的20.5%。其中,中央政法专项编制干警19人(员额法官9人、法官助理5人),事业编制4人,聘用制人员13人。执行人员年龄结构趋于合理。其中,35岁以下19人,35岁以上17人,全部为大学本科学历。
化解重点执行难题成效显著。推进“执转破”工作。对某龙服装厂、某丹油脂厂2家资不抵债的企业启动破产程序,积极服务全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妥善处理“涉府”案件。坚持将“涉府、涉机关”案件执行置于党委领导之下,强化案件协调处理。现已化解“涉府”案件7件,剩余5件正在积极提请旗人民政府财政拨款予以解决。全力化解涉执信访案件。积极与基层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尊重乡风村俗,促进矛盾实质性化解。现已成功化解五某地村委会与李某玉土地纠纷。强化与社会力量的协调配合。与人保财险赤峰分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推出了诉讼保全担保、执行悬赏、执行救助保险,有效降低了申请执行人权利落空风险,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聚焦信息化建设在打造“硬实力”上下功夫
推行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充分运用“互联网+执行”的模式,建成集执行远程指挥、数据分析、执行联动、信息集控等多功能为一体的大数据管理平台。与银行、工商、房管等10个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支付宝微信等网络账户、有价证券、股权等实施查、冻、扣。截至目前,提起“总对总”查询11000余次,对6910件案件提供查询冻结服务,共冻结资金2360余万元,查询到车辆3260辆,互联网银行存款360余万元。
加大执行信息化投入力度。为执行干警配备了指挥终端系统、单兵执法记录仪及车载系统等设备,通过“4G”网络信号将执行现场的图像、音频、视频等数据实时传送至执行指挥中心,实现了四级法院的指挥系统互联互通。上级法院可通过指挥中心远程督办、指挥案件执行,形成了上下一体、内外联动、规范高效、反应快捷的执行指挥系统,为提高执行效率、破解执行难题提供了信息化支持。每天安排2名干警在执行指挥中心值班,实时与外出办案干警连线,实现“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
充分发挥案件管理系统功能。坚持“一个平台、一个系统、一个标准”,将执行、财产保全、评估拍卖、案款管理、涉执信访、异地执行委托、舆情监管、数据分析系统进行“无缝对接”。目前,已实现执行流程与执行指挥应用、案款管理、评估拍卖、财产保全及信访等互联互通,财产查控、评估拍卖、案款收支等执行信息均集成于执行流程管理界面,并与案件一一相对应。执行办案过程“全程留痕”,记录“执行日志”、节点痕迹,全面反映执行过程,助推执行工作良性发展。
聚焦执行机制建设在建强“软实力”上求突破
构建了“团队化、信息化、精细化、集约化、规范化”执行模式。创新以执行法官为核心的团队化办案机制,成立了“执行审查团队”、“执行实施团队”、“快速执行团队”、“涉执信访团队”4个执行团队。推行分段集约执行,把执行程序分解为执行启动、财产查控、财产变现、结案管理等阶段。通过执行团队各负其责,相互合作,实现了办案流程节点精细化管理。2018年,在8个基层法庭均成立了“驻法庭执行工作室”,基层法庭干警由3名增加到5名,指派2名干警专门负责法庭执行工作,实现了执行工作双轮驱动、双重管理。推进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对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清偿债权的或通过查控措施被执行人愿意主动履行的,由专门工作组快速执行,做到简案快结,切实提升了执行质效。
建立了“134”执行工作新机制。“1”即一条主线,坚持党组领导。“3”即三项监督措施。由执行指挥中心专人负责对各执行团队案件流程及节点进行监管,对不符合要求、程序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审管办定期从执结案件中抽取案卷进行评查,对案件节点不符合要求、程序不规范的案件,进行通报处理;纪检组不定期对执行干警消极执行、选择执行等进行监督,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廉政防线。“4”即四项工作措施。执行局月初定指标、定任务,月底对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公示;每周对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重点;妥善处理涉府、涉企等重大执行案件,积极向上级请示汇报,为党委政府排忧解难;坚持对执行案件实行“日常监控、月度分析、季度考评、年度考核”,确保了每一起执行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妥善处理“执行不能”案件。为解决执行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问题,建立了“终本”案件集中、动态管理制度,已将历年累积的近7000余件“终本”案件全部建立台账,交由执行指挥中心实行集中、动态管理。对于无财产案件、部分执行案件实行“终本”主动“唤醒”机制,主动、定期对财产进行查询;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恢复执行,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向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司法救助金34.97万元。2019年1月,首次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工作机制,借助金融机构等社会力量的“杠杆”作用放大司法救助效应,为11名特困群众发放执行保险救助金11.7万元。
聚焦联动化建设在构建“大格局”上“动真格”
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院党组主动向旗委、旗委政法委及上级领导汇报执行工作,争取党委加强和改进对执行工作的领导。2018年6月,旗人大专题调研法院执行工作。在旗委政法委的领导和推动下,下发了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专门实施意见,先后与公安、检察、工商等26个部门建立了执行联动机制,实现了“执行难”问题社会共管共治。坚持把“基本解决执行难”作为“党组工程”、“一把手工程”,执行局局长每周主持召开执行调度分析会,院党组每月听取一次执行工作汇报,主要负责同志坐镇一线,局长靠前指挥,“挂图作战”。
社会信用联动惩戒机制落地生根。主动将执行工作融入翁旗社会信用系统建设中同步推进。2016年以来,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086例,累计促使211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与公安、检察院建立打击拒执罪联动机制,有效打击了信某、秦某等4名拒执犯罪分子,营造了执行高压态势。利用代表委员及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契机,与组织人事、纪委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累计为相关部门审核候选人6000余人,促使候选人主动履行到位标的额100余万元。
责任编辑: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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