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合川:心理测评系统助力未成年人审判
2015-08-03 15:42:36 | 来源:重庆一中院 | 作者:徐晓琴 殷坤炙
  “测评对象本性善良,内心较柔软,情感真实、友好,对社会及他人能保持良好的接触,无反社会人格。若重返社会,社会危害性较小。” 日前,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组织心理咨询师对一起刑事案件的未成年被告人进行心理测评和疏导,最终心理咨询师给未成年被告人杨某作出上述总结意见。

  今年6月,被告人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官综合考虑杨某存在自首行为,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结合其心理评估报告、社会调查报告等内容,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在法官和家人的帮助下,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拾对未来的信心,如愿以偿找到了工作。

  “运用专业的心理测评系统可以得出针对性较强的评估报告,能够帮助法官了解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人格特征及再犯罪风险,给未成年人审判和心理疏导提供了参考和帮助”,该案承办法官介绍,今年年初,合川法院正式将心理测评系统引入未成年人案件,取代了过去个案的、零星的心理辅导。除可能被判处非监禁刑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以外,该系统还适用于涉及未成年人的抚养纠纷、侵权责任纠纷等民事案件。

  据悉,该系统内装有100多套心理测评工具,由具有心理咨询师资质的少审法官和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操作。根据评估对象的不同,操作者可选择构建个别化调查问卷,对测评对象人格、情绪、社会认知、人际关系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评定,最终自动生成包含数据表和统计图的心理评估报告,并附有心理特点分析及指导建议。

  “评估报告就是测评对象单独的心理辅导档案,有助于法官开展‘一对一’针对性辅导,更好地挽救和帮助未成年人。”该院一位负责人表示,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运用心理测评系统,看似增加了一个“步骤”,实则更有效的了解了未成年人内心真实想法,让涉未成年人案件的审判工作少走了一些“弯路”。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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