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法院三项措施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审判工作
2014-12-22 16:27:4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天津频道
     中国法院网讯 (高歌)  近年来,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大力加强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不断提升量刑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制度,加大对失足未成年人的帮扶教育力度,成效明显。自2013年1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实施至今年10月,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73件,涉及未成年被告人107名,其中适用非监禁刑32人,所有案件无一改判。

  制定科学合理的量刑评议表,确保量刑规范。制定量刑评议表,详细列明被告人所犯罪行的法定刑,量刑情节,检察院建议法院对被告人处以刑罚的种类、刑罚幅度、可以使用的刑罚执行方式以及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和理由等,充分考虑影响量刑的所有情节,综合考量合议庭、独任审判员及审委会的意见建议,将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确保量刑的科学、规范、透明。同时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方针,对初犯、认罪的未成年被告人尽可能多适用非监禁刑。

  完善合适成年人制度,加强相关培训。与辖区团委、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共同制定《关于合适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的实施意见》,建立合适成年人库,对于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参与诉讼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根据需要在人才库中选择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活动。定期对合适成年人开展青少年心理、沟通技巧、法律知识等方面的针对性培训,全面增强其履职能力。

  建立未成年缓刑犯帮教档案制度,做好回访帮教工作。建立未成年缓刑犯帮教档案,对未成年犯的户籍所在地、法定代理人联系方式、判刑情况、回访情况等内容详细记录,使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及回访帮教工作有据可循。深入未成年缓刑犯的家庭、学校、社区,从生活、学习等多个方面了解和促进其改造;对于缓刑时间长,监护人因工作等原因无法很好履行监护义务的未成年缓刑犯,规定每个月固定时间到法院报到并汇报思想动态。与社区矫正部门加强联系,保证未成年缓刑犯的监管严格到位,防止其因脱管、漏管而再次犯罪。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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