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中院创新未成年犯减刑假释案件庭审程序
2013-06-27 08:40:05 | 来源:中国法院网广西频道 | 作者:韦欣
近日,在广西未成年犯管教所内,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首次适用新的庭审规程,对该所提请的钟某等10名罪犯减刑案件进行开庭审理。本次庭审将逐案审理改为集中审理,并增设法庭教育环节,不仅提高了庭审效率,也使庭审成为一次教育感化罪犯的有效平台。
针对减刑案件庭审程序中逐案审理出现的程序重复,证据相同等特点,南宁中院未审庭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特点,重新制订了庭审流程,将以前传统的逐案开庭改为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并增设了法庭教育的环节。
6月25日上午,南宁中院征求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后,在自治区未管所对钟某等10名罪犯适用新的庭审规程进行开庭审理。庭审集中对每一名罪犯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的证据、事实进行了一一查证,听取了罪犯的陈述以及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当庭集中宣判。
集中审理后,南宁中院在对每一名罪犯举证和听取各方意见的程序不减的基础上,变十案分别审理为一次性集中审理,审理节奏紧凑,既保障了每一名罪犯的应有权利,又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审理时间比原来缩短了近一倍。宣判后,合议庭还参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特点,引入法庭教育环节,执行机关代表和审判员分别发言,对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了肯定,语重心长地勉励他们保持希望,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罪犯们纷纷表示获减刑使自己对早日出狱更有信心,将不辜负教导继续积极改造。
针对减刑案件庭审程序中逐案审理出现的程序重复,证据相同等特点,南宁中院未审庭结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特点,重新制订了庭审流程,将以前传统的逐案开庭改为集中开庭、集中宣判,并增设了法庭教育的环节。
6月25日上午,南宁中院征求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后,在自治区未管所对钟某等10名罪犯适用新的庭审规程进行开庭审理。庭审集中对每一名罪犯服刑期间认罪悔罪的证据、事实进行了一一查证,听取了罪犯的陈述以及执行机关和检察机关的意见,经合议庭认真评议后当庭集中宣判。
集中审理后,南宁中院在对每一名罪犯举证和听取各方意见的程序不减的基础上,变十案分别审理为一次性集中审理,审理节奏紧凑,既保障了每一名罪犯的应有权利,又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审理时间比原来缩短了近一倍。宣判后,合议庭还参照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理的特点,引入法庭教育环节,执行机关代表和审判员分别发言,对罪犯服刑期间的表现进行了肯定,语重心长地勉励他们保持希望,努力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罪犯们纷纷表示获减刑使自己对早日出狱更有信心,将不辜负教导继续积极改造。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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