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指花钱不值拒付2040万天价律师费 被告上法庭
2015-05-11 10:31:37 | 来源:北京青年报 | 作者:孔德婧
  由于委托公司“后悔”,拒付2040万元的律师费用,律师事务所将“雇主”告上了法庭,这是怀柔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天价律师费”案件。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律师为委托人代理案件,尤其是风险代理案件,到最后因拿不到律师费转而为自己打官司的情况并不少见。

  雇主认为花钱不值拒付2040万元费用

  在这起律师事务所为自己维权的案件中,被告的是一家纸业公司。因纸业公司在怀柔区的度假村项目涉及拆迁,联系到大成律师事务所,希望能够帮助自己实现征收补偿。双方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纸业公司除了向律师事务所支付70万元律师费外,如果补偿费用超2亿元,还要收取12%的费用。

  纸业公司最终获得了3.3亿元的补偿费用,但向律所除支付了70万元外,并未支付额外的2040万元。被告纸业公司还表示,律所提供的法律服务连70万都不值。最终法院认为,律所受上景纸业的委托,全面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提供了合同约定的法律服务,使上景纸业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费用。判决该纸业公司支付律师费2040万元。

  并不是所有的“律师讨债”案件都能成功,近日天恒律所就将“东家”白云公司告上法庭,索要500万元律师费,不过这一要求并未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认为,天恒律所在代理过程中存在多项违约行为,考虑天恒律所的主观过错、违约行为等因素,酌定其应得律师费为30万元。

  律师费用“值不值”并没有固定的标准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司法局关颁布的《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试行)》、《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了每种收费方式的适用情形以及最高限额,委托人和律所可以参照上述规定,在基本收费框架内协商确定律师费。但据法官介绍,律师收费有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不同的收费方式,具体采取哪种收费方式、何时收费以及收费金额,应由委托人与律所协商确定。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尹富强律师介绍说,上述两起案件都属于风险代理案件,收费一般根据案件复杂程度、律师工作所需耗费时间,代理律师知名度和经验以及争议标额等因素来双方协商确定收费。“的确现在存在着当事人对律师的很多误解,比如认为律师提供的服务不值那么多钱,花费时间少等。”尹律师表示,律师“值不值”是没有标准可言的,“有经验的律师可能一眼就能抓到案件的核心点,而经验不足的律师花费几天时间也不一定就能提炼出案件的核心点。”

  律师“避风险”手段不利于“东家”维权

  “当前一些当事人的不诚信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律师们采取风险代理案件的积极性。”尹富强律师说,“律师为降低当事人不按约支付律师费的风险,更多地采取的都是提供服务前一次性收取律师费,这对当事人维权来说,并不是好事。只有一个双方诚信的环境,才能降低当事人维权的风险和成本。”

  尹富强律师说,自己也遇到过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的情况。“一般都是先沟通解决,但遇到沟通不畅或一直拖延不付的,作为律师则必然要启动依法维权程序,若律师连自己权益都无法维护,何谈替他人维权。”

  法官提示称,不论是委托人还是受托律所,在最初签约之时,应对随时解约以及单方违约的风险进行预估评判,在合同中约定特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一方违约时的律师费结算方法,这样有利于双方形成合理预期,在纠纷发生时也能快速解决争议。
责任编辑:王小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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