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开审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 涉案金额达5275万余元
2014-01-23 09:19:21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周瑞平 郭威
  1月22日,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骗取出口退税案,黄允谦等5名被告人被指控参与虚报或虚构货物出口,骗取出口退税款高达5275万余元。

  2008年3月11日,浙江省义乌市商人黄允谦在宣城市注册成立渝嘉贸易有限公司。公诉机关指控,2008年7月至2012年4月,黄允谦伙同吴忠新、俞镜明、马德方、俞振辉等人,利用渝嘉公司的进出口经营权,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出口退税款。2009年1月至2012年4月,黄允谦直接或指使吴忠新将空白的出口收汇核销单提供给俞振辉、俞镜明,俞振辉指使刘某,俞镜明指使刘某等人,利用空白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在深圳虚报或虚构货物出口,完善报关手续。随后,俞振辉、俞镜明指使马德方按照报关单上的货物名称、数量、金额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给渝嘉公司,再由黄允谦、俞振辉筹措资金兑换外汇后,以货款的形式汇入渝嘉公司外汇账户,然后由吴忠新利用取得的资料在宣城市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4152万余元。

  2008年3月至2012年4月,被告人黄允谦直接或指使吴忠新将空白的购销合同、出口收汇核销单等材料提供给孙建国、唐新雄(两人均另案处理),由二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善相关报关手续,再由黄允谦、孙建国、唐新雄筹措资金兑换外汇后,以货款的形式汇入渝嘉公司外汇账户,最后由吴忠新利用取得的资料,在宣城市国税局办理出口退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共计1113万余元。

  通过上述手段,被告人黄允谦、吴忠新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款合计5275万余元。另3名被告人分别参与骗取出口退税款190万余元至1200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黄允谦、吴忠新、俞镜明、马德方、俞振辉以虚开增值税发票、虚报出口等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其中,黄允谦、吴忠新、俞镜明、马德方数额特别巨大,俞振辉数额巨大,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应当以骗取出口退税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还指控黄允谦、吴忠新犯虚报注册资本罪。

  庭审中,黄允谦、吴忠新对虚报注册资本罪的事实经过没有异议。控辩双方围绕海关报关单所出口的货物是否为真实货物出口、涉案的增值税发票是否为虚开、是否存在买卖货物自己回流的现象等焦点问题展开激烈辩论。

  由于案情复杂,此案庭审持续3天。宣城市国税局30多名干部旁听了庭审。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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