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醉驾肇事找人顶包 难逃法眼被判刑罚
2013-11-08 16:39:29 | 来源:中国法院网福建频道 | 作者:方敏生
酒后驾车撞上的士,为逃避法律制裁,竟找人顶替,不料顶替者前言不对后语,被警察识破。最终肇事者被判刑,顶替者被行政处罚。近日,福建省莆田市城厢法院审理了此案。
今年6月21日3点许,陈某与朋友在市区某酒店喝酒后,开车准备将两个朋友送回家。当车子行驶到市区一交叉路口时,因一位朋友把脚抬到挡风玻璃处,陈某转过脸看并批评对方,等转回头时就撞上了前面的的士。
撞车后,陈某立即下车查看,见对方车驾驶员没大碍。怕醉驾被发现,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陈某跑到附近一家宾馆门口,打电话给好友魏某,“我出了交通事故,还喝了酒,你快过来帮我顶替。”还在睡梦中的魏某开始骂陈某。陈某一边催促魏某,一边坐上载客摩托车到魏某的住处去接。魏某只好答应下来。
两人在交警到达之前赶到事故现场。魏某在车边等候交警,陈某则在事故现场附近观望。“谁开的车?”民警问。“我开的。”魏某按陈某事先的吩咐,叙述了事发经过。交警在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在医院内继续对魏某进行讯问。面对根本没有接触过的事实,张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坦白事实。据此,陈某被通知到案接受调查。最终,陈某供述了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并叫人冒名顶替的事实。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003mg/100ml,属醉酒。
城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而讲哥们义气的魏某,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10日。
今年6月21日3点许,陈某与朋友在市区某酒店喝酒后,开车准备将两个朋友送回家。当车子行驶到市区一交叉路口时,因一位朋友把脚抬到挡风玻璃处,陈某转过脸看并批评对方,等转回头时就撞上了前面的的士。
撞车后,陈某立即下车查看,见对方车驾驶员没大碍。怕醉驾被发现,趁对方还没反应过来,陈某跑到附近一家宾馆门口,打电话给好友魏某,“我出了交通事故,还喝了酒,你快过来帮我顶替。”还在睡梦中的魏某开始骂陈某。陈某一边催促魏某,一边坐上载客摩托车到魏某的住处去接。魏某只好答应下来。
两人在交警到达之前赶到事故现场。魏某在车边等候交警,陈某则在事故现场附近观望。“谁开的车?”民警问。“我开的。”魏某按陈某事先的吩咐,叙述了事发经过。交警在展开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后,在医院内继续对魏某进行讯问。面对根本没有接触过的事实,张某无法自圆其说,最终不得不坦白事实。据此,陈某被通知到案接受调查。最终,陈某供述了醉酒驾车发生事故,并叫人冒名顶替的事实。经鉴定,陈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18.003mg/100ml,属醉酒。
城厢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犯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而讲哥们义气的魏某,则因涉嫌提供虚假证言,被处以罚款五百元,行政拘留10日。
责任编辑:孙剑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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