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法官多方奔走执结一起千万合同纠纷案
2013-09-05 11:09:06
中国法院网讯 (曾宪章 廖建文) 近日,随着被申请执行人江西省吉水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标的款人民币13569207.51元汇至寻乌县人民法院标的款账户,标志着申请执行人寻乌县亿多购物广场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执行人江西省吉水县城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顺利执结。
受赣州中院的指定,寻乌法院于2013年6月18正式立案执行该案。考虑到执行标的额达一千多万,双方当事人均为公司,且被申请执行人为异地注册公司,若不及时采取相关执行强制措施,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将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将会严重不利于本案的执行,执行人员便马不停蹄前往被申请执行人注册所在地江西省吉水县调查其财产情况。
然而,在当地多个银行查询后,被申请执行人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开设了一个账户,且当日账户余额仅为1.62元。但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通过查阅该账户流水,执行人员发现该账户在2012年12月28日曾以投标保证金(土地竞拍)的名义转出一千九百多万元。执行人员通过该银行的协助调查出该笔款所转入的账号及账户名称为信丰县国库集中收付核标中心。
随后执行人员又迅速赶往江西省信丰县。通过信丰县财政局的协助,执行人员了解到该笔款项目前已汇入至国家金库信丰县支库,系被申请执行人用来竞拍购买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的价款,且被申请执行人已通过受让获得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宗地及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在获悉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已于2013年4月16日抵押给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已无执行意义后。执行人员随即作出裁定查封了被申请执行人获得的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宗地。
由于前期采取了大量的调查、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在本案的执行工作中一直处于主动地位,被申请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在紧急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后,于近日主动到寻乌法院履行本案终审判决的义务。至此,这宗涉及一千多万元的大案顺利执结。
受赣州中院的指定,寻乌法院于2013年6月18正式立案执行该案。考虑到执行标的额达一千多万,双方当事人均为公司,且被申请执行人为异地注册公司,若不及时采取相关执行强制措施,被申请执行人极有可能将公司的相关财产进行隐藏、转移,将会严重不利于本案的执行,执行人员便马不停蹄前往被申请执行人注册所在地江西省吉水县调查其财产情况。
然而,在当地多个银行查询后,被申请执行人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水支行开设了一个账户,且当日账户余额仅为1.62元。但执行人员并没有放弃,通过查阅该账户流水,执行人员发现该账户在2012年12月28日曾以投标保证金(土地竞拍)的名义转出一千九百多万元。执行人员通过该银行的协助调查出该笔款所转入的账号及账户名称为信丰县国库集中收付核标中心。
随后执行人员又迅速赶往江西省信丰县。通过信丰县财政局的协助,执行人员了解到该笔款项目前已汇入至国家金库信丰县支库,系被申请执行人用来竞拍购买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的价款,且被申请执行人已通过受让获得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宗地及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在获悉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周边宗地已于2013年4月16日抵押给吉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南支行,已无执行意义后。执行人员随即作出裁定查封了被申请执行人获得的信丰县原消防大队宗地。
由于前期采取了大量的调查、执行工作,执行人员在本案的执行工作中一直处于主动地位,被申请执行人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在紧急召开了公司股东大会后,于近日主动到寻乌法院履行本案终审判决的义务。至此,这宗涉及一千多万元的大案顺利执结。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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