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思维 超前谋划
扎实推进基层法院科学发展
2013-02-20 10:01:22 | 来源:中国法院网 | 作者:黑龙江省龙江县人民法院院长 高峰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只有居安思危、勇于进取,党才能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这是对全党同志提出的鲜明的政治要求,也是我们司法人员必须始终坚守的基本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纷繁复杂的世情、国情、民情,基层法院如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走出一条科学发展之路,实现美好愿景,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基层法院要实现科学发展,就必须要在创新理念上动脑筋,在强化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要变顺其自然推动发展为超前谋划引领发展,变身处往上推的“仰视”思维为站在高端倒着抓的“俯视”思维,变抓单项促全局“局部”思维为统全局的“系统”思维。只有如此才能使基层法院工作在复杂的环境中不断战胜困难,实现司法公正,创造辉煌业绩。
一、把思维创新做为工作的第一出发点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就好像人失去灵魂,就好像时光停滞和倒退。身处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一个基层法院的好与坏,有无发展变化,关键在于有没有创新的观念和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做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摒弃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老思想、旧观念,借鉴和吸收先进经验,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个人潜力,集众人之力谋法院全面发展。通过开展 “我为党组献计策”活动,让大家敞开心扉说心事,谈意见,提计策;召开不同层面的恳谈会,让干事创业意识进一步调动起来,在集体的智慧中找出特色亮点,发现闪光点。在全院理念更新的同时,还要走出法院看法院,通过“走邻居、看特色、创一流”活动,冲破“夜郎自大”的禁区,去其他基层法院看特色、看精神、学理念、找亮点。通过“走、比、看”来挖掘、培育、总结、提炼本院特色工作,让每一项特色工作成就一个创新。各部门要围绕年度发展的具体导向,进行创意决策、认真规划、细致分析、充分论证,以部门法官的集体智慧,形成富有特色和影响的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谋求部门工作跨越式的发展。通过解放思想,超前谋划,真正做到全院各部门、每名工作人员以及各项工作都要在全县有名声、全市有名次、全省有先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工作先人一步、快人一拍、胜人一筹,只有这样才能打造自己的亮点工作和品牌特色,才能实现人无我有,人新我优的目标,把基层法院真正建成创新型一流法院。
二、把政治思想教育做为队伍建设的第一抓手
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人员受外界影响大,思想活跃,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没有钢班子带不出铁队伍,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作用,在基层审判队伍中产生巨大的带动和推动力。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从我做起,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做好表率,要不断改正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大力推行领导在第一线服务,情况在第一线掌握,政策在第一线落实,问题在第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强化审判职能,公正执法的过程变成领导干部对基层、对百姓服务指导的过程,身体力行的过程,以自身人格魅力和示范行为引领和带动审判人员,凝聚全体法官的智慧和力量,倡导“以业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和“负责任、敢闯敢干、敢抓敢管、奋发有为”的“四种精神”。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要肯动脑筋、下功夫、出新招、想方设法地把工作抓上去。其次要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中坚工程”,即发挥中层领导熟悉业务运作情况的优势,强化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既抓业务又带队伍,使他们成为防止法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屏障,抓党风廉政建设,院长要负总责,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负全责,而部门负责人是关键。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法官想什么;知道法官在哪里;知道法官干什么;知道法官需要什么;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教育,把问题及时制止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把案件规范化管理做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素
审判业务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生命所在,也是法院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极需规范的一个环节,基层法院一定要审时度势,在管理方法上创新,以管理促队伍,以管理促办案,以管理促效率。在构建“规范化管理格局”中,要注重从关键节点设定卡点措施、填补管理盲区,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的闭合式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审理、合议、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执法随意性;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主审、主办法官办案责任制及考核制,严格执行案件首办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建立预警提示反馈机制,对上诉、抗诉、发回重审等案件实行专项评查和反馈;构建监督体系。规范法官行为,根据基层院工作的特点,对法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细化院长、审判委员会、中层干部对重大案件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推行个案跟踪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管理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四、把锻造队伍做为全面推进审判事业的第一核心
党的“十八大”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队伍,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法院的执法水平,关系到执法公信力和审判工作的发展。要坚持“严管”原则,全员参与,以党组和部门为主,在队伍中形成管理网络,把网“撒开”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院纳入时时管理不失控,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要实行家庭管、社会管和自己管相结合;全面渗透,拓展管理空间,延伸管理触角,家属要当好检查员,个人当好监督员,科室要当好指导员和消防员,党组要当好调度员,既要管有形的,也管无形的,把学习、工作与生活、社交等各个环节纳入管理之中,既要重视内部管理环境,又要重视外部监督控制。通过采取教育引导、法律约束、利益牵引等多种方法,统筹协调,确保审判队伍不出任何问题。要坚持“精育”原则,强化人才培训,对有理想、有才干、有发展潜力的干警实施送上级培训、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训,使院长成为优秀领导人才,法官成为法律职业人才、审判人员成为执法专业人才。要坚持“善用”原则,注重法官内心要求和精神要求,体现人文关怀,从法官的素养、气质和品格出发,把工作需要与法官个人意志统一起来,为法官实现自我,完善人格体现魅力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以最大的正能量来启动法官的内动力。
一、把思维创新做为工作的第一出发点
创新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没有创新就好像人失去灵魂,就好像时光停滞和倒退。身处一个充满变革的时代,一个基层法院的好与坏,有无发展变化,关键在于有没有创新的观念和争先创优的精神状态。做为基层法院的工作人员要摒弃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的老思想、旧观念,借鉴和吸收先进经验,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充分挖掘个人潜力,集众人之力谋法院全面发展。通过开展 “我为党组献计策”活动,让大家敞开心扉说心事,谈意见,提计策;召开不同层面的恳谈会,让干事创业意识进一步调动起来,在集体的智慧中找出特色亮点,发现闪光点。在全院理念更新的同时,还要走出法院看法院,通过“走邻居、看特色、创一流”活动,冲破“夜郎自大”的禁区,去其他基层法院看特色、看精神、学理念、找亮点。通过“走、比、看”来挖掘、培育、总结、提炼本院特色工作,让每一项特色工作成就一个创新。各部门要围绕年度发展的具体导向,进行创意决策、认真规划、细致分析、充分论证,以部门法官的集体智慧,形成富有特色和影响的工作方法和活动载体,谋求部门工作跨越式的发展。通过解放思想,超前谋划,真正做到全院各部门、每名工作人员以及各项工作都要在全县有名声、全市有名次、全省有先进。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工作先人一步、快人一拍、胜人一筹,只有这样才能打造自己的亮点工作和品牌特色,才能实现人无我有,人新我优的目标,把基层法院真正建成创新型一流法院。
二、把政治思想教育做为队伍建设的第一抓手
在新形势下,法院工作人员受外界影响大,思想活跃,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面临着新的挑战。首先要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没有钢班子带不出铁队伍,领导班子的率先垂范作用,在基层审判队伍中产生巨大的带动和推动力。按照“十八大”报告中提出的“领导干部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要求,从我做起,在政治上、工作上、作风上做好表率,要不断改正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大力推行领导在第一线服务,情况在第一线掌握,政策在第一线落实,问题在第一线解决的“一线工作法”。坚持群众路线,密切党群关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切实把强化审判职能,公正执法的过程变成领导干部对基层、对百姓服务指导的过程,身体力行的过程,以自身人格魅力和示范行为引领和带动审判人员,凝聚全体法官的智慧和力量,倡导“以业绩论英雄”的用人导向和“负责任、敢闯敢干、敢抓敢管、奋发有为”的“四种精神”。要具备良好的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要肯动脑筋、下功夫、出新招、想方设法地把工作抓上去。其次要加强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认真实施“中坚工程”,即发挥中层领导熟悉业务运作情况的优势,强化中层干部“一岗双责”责任制,既抓业务又带队伍,使他们成为防止法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的屏障,抓党风廉政建设,院长要负总责,主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负全责,而部门负责人是关键。要做到四个知道:知道法官想什么;知道法官在哪里;知道法官干什么;知道法官需要什么;发现违纪苗头及时提醒教育,把问题及时制止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把案件规范化管理做为审判工作的第一要素
审判业务工作是法院工作的生命所在,也是法院工作中最容易出现问题,极需规范的一个环节,基层法院一定要审时度势,在管理方法上创新,以管理促队伍,以管理促办案,以管理促效率。在构建“规范化管理格局”中,要注重从关键节点设定卡点措施、填补管理盲区,实现无缝隙、全覆盖的闭合式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办案流程管理制度,对立案、审理、合议、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的执法规范,质量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防止执法随意性;强化责任追究,认真实施主审、主办法官办案责任制及考核制,严格执行案件首办责任制和分管领导负责制,认真落实错案追究制;建立预警提示反馈机制,对上诉、抗诉、发回重审等案件实行专项评查和反馈;构建监督体系。规范法官行为,根据基层院工作的特点,对法官进行动态跟踪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细化院长、审判委员会、中层干部对重大案件的领导管理和监督职责,纪检监察部门推行个案跟踪监督制度,设立专门的案件评查小组,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管理监督就跟踪到哪里。
四、把锻造队伍做为全面推进审判事业的第一核心
党的“十八大”会议强调,要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法院队伍,是做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决定着法院的执法水平,关系到执法公信力和审判工作的发展。要坚持“严管”原则,全员参与,以党组和部门为主,在队伍中形成管理网络,把网“撒开”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全院纳入时时管理不失控,下班时间和节假日八小时以外的管理要实行家庭管、社会管和自己管相结合;全面渗透,拓展管理空间,延伸管理触角,家属要当好检查员,个人当好监督员,科室要当好指导员和消防员,党组要当好调度员,既要管有形的,也管无形的,把学习、工作与生活、社交等各个环节纳入管理之中,既要重视内部管理环境,又要重视外部监督控制。通过采取教育引导、法律约束、利益牵引等多种方法,统筹协调,确保审判队伍不出任何问题。要坚持“精育”原则,强化人才培训,对有理想、有才干、有发展潜力的干警实施送上级培训、定向培训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培训,使院长成为优秀领导人才,法官成为法律职业人才、审判人员成为执法专业人才。要坚持“善用”原则,注重法官内心要求和精神要求,体现人文关怀,从法官的素养、气质和品格出发,把工作需要与法官个人意志统一起来,为法官实现自我,完善人格体现魅力创造条件,提供舞台,以最大的正能量来启动法官的内动力。
责任编辑:裴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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