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法院巧创"说情风险担保制"化解执行难
2013-02-17 11:02:07
中国法院网讯 (王高产 付子亮 王国战) 为破解执行难,近年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实践中,不断创新执行方法和措施,在执行高压态势下建立了“说情风险担保制度”,变说情人为执行协助人,有效化解执行难。
在执行中,对于上门说情者,法院领导和其他办案人员不再回避,而是首先向其宣传上级法院及该院关于执行方面的有关通知和文件,让他们了解、理解法院执行难的现状和原因,帮助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只要说情者愿意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并出具了书面担保书,写明担保金额、担保财产和保证期限,法院可对被执行人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暂缓强制执行。对担保期限内仍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法院将被执行人与担保人列为共同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说情风险担保制度”不仅大大避免了法院执行员与被执行人的直接冲突,缓释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对抗情绪,而且通过说情者劝说及释法明理并自愿提供担保,增大了案件执结的可能性。据悉,2013年元月份以来,该院接受此类说情的案件有3件,均在担保期限内履行完毕,占执结案件总数的12%。
在执行中,对于上门说情者,法院领导和其他办案人员不再回避,而是首先向其宣传上级法院及该院关于执行方面的有关通知和文件,让他们了解、理解法院执行难的现状和原因,帮助做被执行人的工作,使被执行人尽快履行义务。只要说情者愿意为被执行人提供担保,并出具了书面担保书,写明担保金额、担保财产和保证期限,法院可对被执行人不采取人身强制措施,暂缓强制执行。对担保期限内仍不主动履行债务的,法院将被执行人与担保人列为共同被执行人,依法予以强制执行。
“说情风险担保制度”不仅大大避免了法院执行员与被执行人的直接冲突,缓释了被执行人对法院的对抗情绪,而且通过说情者劝说及释法明理并自愿提供担保,增大了案件执结的可能性。据悉,2013年元月份以来,该院接受此类说情的案件有3件,均在担保期限内履行完毕,占执结案件总数的12%。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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