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桂法院“先礼后兵” 击碎“老赖”赖账梦
2013-02-05 08:54:36
中国法院网讯 (徐文耀) “谢谢法官,帮我追回了货款,我终于可以松一口气了。”当申请人杨心河从法官手中接过执行款后,连声道谢。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临桂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权益和法律权威。
案情回顾
2011年9月20日,杨壮宇到同村村民杨心河开办的木材加工厂购买杉木方条,杉木条单价为每条7元,杨壮宇一共购买3024条,总计人民币21168元,当时其表示身上没带现金,过几天再交货款,杨心河因看是同村村民购买,遂答应杨壮宇,同时要求杨壮宇出具一份欠条,杨壮宇即向杨心河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11年10月20日前付清该货款。还款日期届满后,经杨心河多次催要,杨壮宇均未归还,杨心河遂于2011年12月3日向临桂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杨壮宇给付杉木方条货款。经法院审理,判决杨壮宇向杨心河给付杉木方条货款人民币21168元整。判决生效后,杨壮宇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2年5月17日杨心河申请临桂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协商沟通,敷衍对待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都是同一村村民,为了有利于双方在今后和谐共处,最好能从化解双方怨气,消除双方矛盾出发,找到切入点和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做执行和解结案处理。
执行法官于2012年5月19日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至被执行人杨壮宇家,同时在其家中细细为其分析,将法理、事理、情理揉合在一起,耐心细致地做杨壮宇工作。法官说:“大家都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为了这一个事情弄得大家反目成仇,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只会使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并且,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还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官为杨壮宇分析利害关系,希望其能认清利弊,杨壮宇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过两天就将货款交到法院。
玩“躲猫猫”,规避法律
法官原本以为此案可以就此了解,谁料过两天联系杨壮宇时,其再一次表示会过两天交钱。此后,执行法官反复多次联系杨壮宇,其每每言辞推搪,敷衍了事。
2012年6月27日,执行法官正准备再次电话联系杨壮宇做其工作,没想到却得知该号已是空号的回应。执行法官见杨壮宇如此消极,觉得不能再对其以“怀柔”应对,准备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当天下午,临桂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四人再次来到杨壮宇家里,没想到却扑了个空。法官遂找到杨壮宇的胞弟杨硕华了解情况,据杨硕华称,其兄杨壮宇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且之前的联系电话已经停用,现在也联系不上他。执行法官当天无功而返。
找到财产线索,法官火速出击
正当此案陷入僵局的时候,2012年7月24日,申请人杨心河向临桂法院提供线索,称杨壮宇在临桂县庙岭至五通公路与桂柳高速路交叉路旁有一个门面用于出租,每月估计有2000至2500元左右的租金。
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安排人手赶到该门面,向承租人苏梅了解情况。据承租人苏梅说,其最初是向杨壮宇之父杨仁欢承租该门面,后杨仁欢去世,此门面归于其大儿子杨壮宇,租金为一年一万元,以前都是杨壮宇的前妻龙茜来收取,目前下半年的租金尚未交付。
意外插曲,再陷僵局
了解到情况后,执行法官正准备向承租人苏梅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将租金交付至法院。正在那个时候,苏梅的手机响起,苏梅接完电话后,向执行法官表示,杨壮宇的前妻龙茜知道法院工作人员在门面,准备赶过来。
龙茜赶到后,得知执行法官准备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遂向法官表示,该门面并不是属于杨壮宇所有,而是属于杨壮宇与龙茜的儿子杨安竹所有,由龙茜代为管理。执行法官当即向龙茜了解是怎么回事。原来,杨仁欢在世时见其大儿子杨壮宇整天无所事事,没有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安心干活,担心其孙儿杨安竹以后的上学、生活的用度成问题。于是立有一份遗嘱,将其名下的该门面交由其孙子杨安竹继承,由杨安竹的母亲龙茜负责管理。
之后,龙茜回家将杨仁欢在世时所立的遗嘱交给执行法官验证。因有遗嘱为证,此门面确实非杨壮宇所有,此案再一次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圆满结案
此案经执行法官数次出击,仍然未果,已经成为执行法官的在喉之鲠,执行法官暗下决心,一定再加大执行力度,打好攻坚战。2013年1月29日,法官得到线索,杨壮宇在临桂县五通镇乐和村的朋友家吃酒,遂再次组织好人手,驱车前往。
到达乐和村后,杨壮宇看到前来的法官们,一脸错愕,同时再次玩起老伎俩,声称货款一定会归还,但是还要过一阵子,用起了“拖”字决。对杨壮宇的态度和行为,执行法官们不为所动,“礼”已经给足,这次将以“兵”应对。执行法官当即向杨壮宇声明因为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向杨壮宇出具了《拘留决定书》,将其带往拘留所拘留。
在被拘留两天后,杨壮宇明白自己再敷衍,“玩太极”已经无济于事。慑于法律权威,2013年1月31日上午,通过杨壮宇电话联系家里亲戚,由其亲戚将所欠货款筹齐,并委托亲戚将货款交到法院。
2013年2月4日,临桂法院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杨心河到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起“老赖”企图规避法律义务的案件,在法院先“礼”后“兵”的方式下圆满结案。(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案情回顾
2011年9月20日,杨壮宇到同村村民杨心河开办的木材加工厂购买杉木方条,杉木条单价为每条7元,杨壮宇一共购买3024条,总计人民币21168元,当时其表示身上没带现金,过几天再交货款,杨心河因看是同村村民购买,遂答应杨壮宇,同时要求杨壮宇出具一份欠条,杨壮宇即向杨心河出具《欠条》一份,约定于2011年10月20日前付清该货款。还款日期届满后,经杨心河多次催要,杨壮宇均未归还,杨心河遂于2011年12月3日向临桂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杨壮宇给付杉木方条货款。经法院审理,判决杨壮宇向杨心河给付杉木方条货款人民币21168元整。判决生效后,杨壮宇仍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12年5月17日杨心河申请临桂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协商沟通,敷衍对待
执行法官了解案情后,认为双方都是同一村村民,为了有利于双方在今后和谐共处,最好能从化解双方怨气,消除双方矛盾出发,找到切入点和突破口,尽最大努力做执行和解结案处理。
执行法官于2012年5月19日将执行通知书送达至被执行人杨壮宇家,同时在其家中细细为其分析,将法理、事理、情理揉合在一起,耐心细致地做杨壮宇工作。法官说:“大家都是同村村民,抬头不见低头见,没必要为了这一个事情弄得大家反目成仇,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只会使自己陷入更加被动的局面。并且,对于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还可以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法官为杨壮宇分析利害关系,希望其能认清利弊,杨壮宇当即表示愿意履行义务,过两天就将货款交到法院。
玩“躲猫猫”,规避法律
法官原本以为此案可以就此了解,谁料过两天联系杨壮宇时,其再一次表示会过两天交钱。此后,执行法官反复多次联系杨壮宇,其每每言辞推搪,敷衍了事。
2012年6月27日,执行法官正准备再次电话联系杨壮宇做其工作,没想到却得知该号已是空号的回应。执行法官见杨壮宇如此消极,觉得不能再对其以“怀柔”应对,准备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当天下午,临桂法院执行法官一行四人再次来到杨壮宇家里,没想到却扑了个空。法官遂找到杨壮宇的胞弟杨硕华了解情况,据杨硕华称,其兄杨壮宇已经一个多月没有回家,且之前的联系电话已经停用,现在也联系不上他。执行法官当天无功而返。
找到财产线索,法官火速出击
正当此案陷入僵局的时候,2012年7月24日,申请人杨心河向临桂法院提供线索,称杨壮宇在临桂县庙岭至五通公路与桂柳高速路交叉路旁有一个门面用于出租,每月估计有2000至2500元左右的租金。
执行法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安排人手赶到该门面,向承租人苏梅了解情况。据承租人苏梅说,其最初是向杨壮宇之父杨仁欢承租该门面,后杨仁欢去世,此门面归于其大儿子杨壮宇,租金为一年一万元,以前都是杨壮宇的前妻龙茜来收取,目前下半年的租金尚未交付。
意外插曲,再陷僵局
了解到情况后,执行法官正准备向承租人苏梅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让其将租金交付至法院。正在那个时候,苏梅的手机响起,苏梅接完电话后,向执行法官表示,杨壮宇的前妻龙茜知道法院工作人员在门面,准备赶过来。
龙茜赶到后,得知执行法官准备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遂向法官表示,该门面并不是属于杨壮宇所有,而是属于杨壮宇与龙茜的儿子杨安竹所有,由龙茜代为管理。执行法官当即向龙茜了解是怎么回事。原来,杨仁欢在世时见其大儿子杨壮宇整天无所事事,没有找一份固定的工作安心干活,担心其孙儿杨安竹以后的上学、生活的用度成问题。于是立有一份遗嘱,将其名下的该门面交由其孙子杨安竹继承,由杨安竹的母亲龙茜负责管理。
之后,龙茜回家将杨仁欢在世时所立的遗嘱交给执行法官验证。因有遗嘱为证,此门面确实非杨壮宇所有,此案再一次陷入僵局。
峰回路转,圆满结案
此案经执行法官数次出击,仍然未果,已经成为执行法官的在喉之鲠,执行法官暗下决心,一定再加大执行力度,打好攻坚战。2013年1月29日,法官得到线索,杨壮宇在临桂县五通镇乐和村的朋友家吃酒,遂再次组织好人手,驱车前往。
到达乐和村后,杨壮宇看到前来的法官们,一脸错愕,同时再次玩起老伎俩,声称货款一定会归还,但是还要过一阵子,用起了“拖”字决。对杨壮宇的态度和行为,执行法官们不为所动,“礼”已经给足,这次将以“兵”应对。执行法官当即向杨壮宇声明因为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对其采取拘留的强制措施。同时向杨壮宇出具了《拘留决定书》,将其带往拘留所拘留。
在被拘留两天后,杨壮宇明白自己再敷衍,“玩太极”已经无济于事。慑于法律权威,2013年1月31日上午,通过杨壮宇电话联系家里亲戚,由其亲戚将所欠货款筹齐,并委托亲戚将货款交到法院。
2013年2月4日,临桂法院执行法官通知申请人杨心河到法院领取执行款,于是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起“老赖”企图规避法律义务的案件,在法院先“礼”后“兵”的方式下圆满结案。(文中人名均系化名)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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