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法官千里来执行 路桥法官协力促付款
2013-02-28 16:50:59 | 来源:中国法院网台州路桥频道 | 作者:陈媛
近日,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来了3位特殊的客人,他们是辽宁省辽中县人民法院的3名执行法官,远道而来是为执行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该案的被执行人魏某是路桥蓬街人,曾在辽中县办厂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被告上法院,他便逃回老家躲避债务。
路桥法院执行局得知他们此行目的后,当即派本院执行局的施法官协助。从路桥市区到蓬街镇,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施法官先陪辽中县法院的法官到魏某家中,再去了他的工厂。然而奔波了一上午,仍然不见魏某踪影,也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或者联系方式。
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施法官静下来重新整理思路。突然,他想到在寻找魏某的过程中,听说他曾经当过村主任,“一般镇政府的人都跟村干部比较熟,也容易说得上话,或许可以从这条线索突破!”
施法官一行马上赶往蓬街镇政府政法办。果然,政法办主任认识魏某,也愿意协助法院联系魏某。
几经辗转,魏某出现在政法办办公室。然而,他一听说法院来追债的,情绪立刻变得很激动,欲夺门而出。施法官赶紧稳住魏某,和政法办主任一起把他带到一边劝说。魏某说,自己只欠了4万块钱,但法院却判决了10万元,而且他现在根本没钱还。
“你先冷静一下,现在你只是欠了钱,不是犯罪,如果你坚决不配合,法院会因你拒不执行将你入罪。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你可以提起申诉,申请再审……”经过施法官等人的一番劝解,魏某的语气软了下来。原来,当初他在辽宁欠钱后就逃回老家,根本没去应诉,本以为自己躲得远远的就没事了,想不到法官居然追上了门。
施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说,并给他分析了利害关系,魏某终于松了口,同意先支付4万元。辽中县法院的法官也接受了施法官的建议,让双方协商解决余款问题。
等到魏某筹到4万元送到政法办办公室时,已经临近下班时间,但辽中县法院的法官们松了一口气,这次他们千里迢迢赶来,总算没有空手而回。
该案的被执行人魏某是路桥蓬街人,曾在辽中县办厂做生意,后来生意失败,被告上法院,他便逃回老家躲避债务。
路桥法院执行局得知他们此行目的后,当即派本院执行局的施法官协助。从路桥市区到蓬街镇,差不多有半个小时的路程,施法官先陪辽中县法院的法官到魏某家中,再去了他的工厂。然而奔波了一上午,仍然不见魏某踪影,也没人知道他的行踪或者联系方式。
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施法官静下来重新整理思路。突然,他想到在寻找魏某的过程中,听说他曾经当过村主任,“一般镇政府的人都跟村干部比较熟,也容易说得上话,或许可以从这条线索突破!”
施法官一行马上赶往蓬街镇政府政法办。果然,政法办主任认识魏某,也愿意协助法院联系魏某。
几经辗转,魏某出现在政法办办公室。然而,他一听说法院来追债的,情绪立刻变得很激动,欲夺门而出。施法官赶紧稳住魏某,和政法办主任一起把他带到一边劝说。魏某说,自己只欠了4万块钱,但法院却判决了10万元,而且他现在根本没钱还。
“你先冷静一下,现在你只是欠了钱,不是犯罪,如果你坚决不配合,法院会因你拒不执行将你入罪。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你可以提起申诉,申请再审……”经过施法官等人的一番劝解,魏某的语气软了下来。原来,当初他在辽宁欠钱后就逃回老家,根本没去应诉,本以为自己躲得远远的就没事了,想不到法官居然追上了门。
施法官推心置腹地劝说,并给他分析了利害关系,魏某终于松了口,同意先支付4万元。辽中县法院的法官也接受了施法官的建议,让双方协商解决余款问题。
等到魏某筹到4万元送到政法办办公室时,已经临近下班时间,但辽中县法院的法官们松了一口气,这次他们千里迢迢赶来,总算没有空手而回。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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