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应该这样“炼”成
2013-01-28 09:04:28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应勇
  党的十八大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全面部署,紧密结合上海法院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着力锤炼一支素质过硬的法院队伍,以切实履行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担当起公正司法第一责任。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首先,要更加重视固本强基,打造过硬法院队伍。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思路,着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奋发有为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建设。随着法院队伍的主体日趋年轻化,加强队伍的思想建设,特别是职业忠诚教育尤为重要,也尤为迫切。要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的教育实践活动,以支部建设、文化建设、人文关怀建设为载体,有效凝聚干警的信仰共识、使命共识、价值共识、事业共识,切实解决干警特别是年轻干警存在的实务技能不强、敬业精神不足等突出问题,使干警不仅有理论修养,更有实践本领;不仅有专业知识,更有敬业精神;不仅有职业成就,更有事业追求,确保对党忠诚、对人民负责、对宪法法律遵从。

  突出抓好能力建设。司法能力是党的执政能力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要以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重心,把司法能力建设与执法办案实践有机结合,努力提高干警适用法律、化解矛盾、做群众工作的能力。要以法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导向,切实强化年轻干部成长成才成就的培养机制建设,加强年轻干部的实践磨砺、实绩考察与竞争选拔,加快青年审判业务骨干培养。本着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解决法官结构性能力不足问题,进一步改进完善教育培训模式,将青年法官导师制和预备法官带教制真正落实到人、落实到岗、落实到案。

  突出抓好组织建设。做好法院各项工作的关键在队伍,基础在组织,核心在班子。要优化班子结构,提升素质,加强考核,着力增强班子的领导力和表率作用,用领导干部的人格魅力和良好形象,凝聚力量,带好队伍。完善科学的用人机制,用好各年龄段干部,特别注重培养年轻干部。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重点强化干部在一线成长、问题在一线解决、业绩在一线创造、人才在一线发现的工作机制,逐步形成来自基层一线的领导干部培养链、成长链和选拔链。要切实将更多的人力、财力、物力资源向基层倾斜,千方百计强化基层干警职业保障,确保发挥完成各项审判任务的战斗堡垒作用。

  其次,要坚持不懈加强纯洁性建设,确保司法廉洁清明。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努力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着眼审判规律、司法特性,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在准确把握反腐倡廉工作共性要求的同时,充分认识司法廉洁工作的个性特点,切实将廉政风险的排查、预警、内控机制建设融入法院工作全局。继续坚持审判执行岗位法官配偶为律师的一方退出等行之有效的防范利益冲突机制以及聊廉倡廉的廉洁自律教育机制,严格法院领导干部非程序性过问案件的制度约束,严肃审判工作纪律,以制度体系的全方位构建,确保案件不出错、队伍不出事。

  着眼源头预防、源头治理,加强司法权行使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既注重运用典型违法违纪案例警示干警,又善于运用廉洁奉公的先进典型感召干警,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基础。用好“廉政风险环节监督提示系统”,在继续加强对民商事、执行等司法权运行重点领域防控的同时,切实加强对独任制审理、大标的案件、调解、执行中止等关键环节的监督,以细节过程的全方位约束,确保司法权运行过程有序可控、规范行使。

  着眼自我净化、自我完善,坚决查究伤害人民群众感情、损害人民群众权益的行为。对照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六项措施的要求,加强对审判执行活动的全程查看、同步督察、过程监督,下大力气解决“生冷硬推”等对人民群众不真诚、不热情、不周到的司法作风问题。要在强化内部监督的同时,拓宽渠道,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对违纪违法行为,坚决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决不放纵,以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决心确保对违纪违法行为的“零容忍”。

  再次,要提振精神状态,切实改进作风和方法。面对日益艰巨的审判任务,法院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忧患意识,知责明责、重责尽责,在求实、务实、落实上狠下功夫。

  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状态决定作为,干事创业靠的是一股奋发向上的激情,一种敢于进取的锐气。要有不干则已,干就干成、干就干好的气魄。不松懈、不懈怠、不懒散,创先争优、比学赶超,切实以本单位、本条线工作的率先,推动全市法院整体工作的领先。要浓厚人尽其职、各负其责的氛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因思维定式束缚创新努力,不为任何风险所惧,不被任何干扰所惑,不断推动法院事业科学发展。

  努力养成脚踏实地注重落实的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更加注重调查研究,敏于发现问题、善于解决问题。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改进文风会风,把更多的精力投入到执法办案中。注重工作落实,把心思用在干事业上,把精力投到抓落实中,言必信、行必果,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再创佳绩。

  更加注重科学合理的方式方法。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基点意识”,把面临的形势想得更复杂一些,把挑战预计得更严峻一些,把工作预案准备得更充分一些,从最坏处着眼,向最好处努力。凡事都要认真谋划、统筹布局、把握时机;凡事都要重视细节、关注过程、注重结果。(作者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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