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公平正义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
2013-01-14 09:03:43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卫建萍
  党的十八大把“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目标之一。人民法院如何以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活动,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

  记者:上海法院去年共审结各类案件44.9万余件。与此同时,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稳中有升,持续向好。请您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应勇:近年来,上海法院的收案数持续上升,去年同比又增加了6.23个百分点。对此,我们一方面始终紧紧抓住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全力以赴及时审理好各类案件;另一方面切实履行公正司法的第一责任,推动审判工作质量不断提高,上海法院审判质效持续走在全国法院的前列。目前,上海法院的审判质量评估体系已经实现了涵盖三级法院的定时、定量、定性、定位分析。今年我们要更加注重推进审判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更加注重提高考评体系的效能,不断提高审限内结案率,切实加强对长期未结诉讼案件的督办、指导和协调,促进均衡结案,实现收、结、存案的良性循环。

  记者:据了解,上海近年来在统一适用法律、化解“执行难”等方面作了许多有益的探索,这对提升司法公信力很有意义,您觉得下一步将如何继续深化和推进?

  应勇:我们从2011年着手,通过制定规范性文件、专项评查案件、二审改发案件讲评等途径,加强了对问题的梳理分析与跟踪整改,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今年,我们将把重点放在加强关联案件监管,强化案例指引,规范自由裁量权,推进审判专业化,对相关类案实现裁判思路统一、尺度一致,力争在法律适用统一上取得新进展。在破解执行难方面,今年我们将开展以“抓规范、促联动、树公信”为内容的强化执行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让有条件但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付出更大的经济成本和信用代价,促进形成“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为主,法院强制执行为辅”的工作局面,努力在破解“执行难”问题上取得新成效。

  记者:新修订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已经实施,上海法院在对“两法”的贯彻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

  应勇:我们要深刻理解、准确把握“两法”各项修订内容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进一步强化程序、诉权、公平、证据及效率意识,切实转变与新法不相适应的工作方式和办案习惯,坚决防止因程序上的疏漏影响实体公正。与此同时,对于新修改的规定和新增设的诉讼制度,既要敢于先行先试,及时将相关经验转化成具体操作规程,又要依法稳妥、扎实有序,注重加强与其他司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健全完善工作衔接和配套机制。我们已将“两法”实施问题的应对确定为今年高院党组的重大调研课题,同时也要求各法院针对“两法”实施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审判机制、法律适用、队伍建设、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记者:上海法院在服务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有哪些设想?

  应勇:从总体来说,上海法院的审判工作要积极融入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生态“五位一体”工作布局,善于把握与此相关的新情况、新问题,坚持早谋划、早应对,发挥司法特有的规范、引导和保障功能,为上海加快推进经济转型发展、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促进开放型经济建设提供更为有效的司法保障。

  记者:在司法为民方面上海法院将有哪些举措?

  应勇:在司法为民方面,我们强调要教育引导法官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一项使命,一份追求,一种习惯,一个底线,以个案公正的累积与类案正义的维护,增强司法的权威和公信。要着力将为民举措落实在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贯穿于执法办案的整个过程,让司法为民体现在一个个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能感受、被认同、得实惠的为民措施上,以使人民群众更加信任法院、信赖司法。在具体的措施方面,我们将不断深化诉讼服务、诉调对接、执行事务三个中心建设;不断推进在线诉讼服务、远程电子档案查阅、新闻发布和法院微博民意沟通平台的完善;不断拓展立案接待窗口综合服务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捷司法服务。同时还要针对城镇化和人口导入区发展趋势与结构变化特点,进一步优化人民法庭的布局和功能。
责任编辑:陈秀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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