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无情人有情 钟山法院先予执行暖人心
2013-01-24 11:27:43 | 来源:中国法院网钟山频道 | 作者:黎洁
法官把先予执行赔偿款送到潘某家中
  “谢谢法官,没有你们,我们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拿到我儿子的救命钱。”1月22日,当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人民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法官带着1万元的先予执行赔偿款驱车几十公里送至受害人潘某家中时,潘某及其家人被法官司法为民的情怀感动连连。

  2012年9月26日,梁某驾驶小轿车行驶至国道323线759KM处时,撞上由钟某驾驶搭乘潘某的无号牌摩托车,造成潘某重伤。该事故经交警认定梁某承担主要责任,钟某承担次要责任,潘某无责任。事后,潘某被送至医院救治,昏迷近一个月才醒转,欠下医院11万元债务,也因此潘某在未痊愈情况下便被迫出院。潘某家人多次找梁某、钟某协商赔偿事宜均未果,于是一纸诉状诉至钟山法院。

  交通庭主办法官为解当事人燃眉之急,多次主持双方庭前调解,被告均不配合。而此时潘某急需进行二次开颅修复手术,由于先前欠款未交清,医院停止了该项手术。而潘某家已是一贫如洗,借款无方。主办法官在了解到潘某的困境后,考虑到判决并生效尚需一段时间,便立即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法理情相结合耐心对被告释法析理。在梁某同意先支付10000元后,交通庭法官便立即驱车几十公里送至潘某家中,又向其保证保险公司的先予执行款也会在本周之内到账,潘某及其家人的担忧至此得以尽数化解。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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