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暴雨轮番肆虐 五十名干警历经周折
吴起法院:1800万元大案先予执行告捷
2013-08-05 08:36:56 | 来源:中国法院网陕西频道 | 作者:王一 武文明
  • 联合小组雨中查看车辆和设备
  • 因暴雨冲刷,部分车辆车轮下陷
  • 法官清点车辆,准备先予执行
  7月31日夜,一场因货物运输引起的民事纠纷经过整整一个月不分昼夜的努力后终于先予执行完毕,32辆滞留汛区土路货车上的钻井设备被卸下,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为该案的最终处理打下了先期基础。同时,与之相关的三个牵连纠纷一并得到顺利化解,一场与暴雨同步的千万大案在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最终打破了僵局。

           井场上山道路被阻 千万财产滞留山腰

  5月16日,原告榆林龙汇油田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汇公司)与被告刘海全签订运输合同,由被告将原告价值1800万元的钻井设备从定边县新安边镇四沟门村苏287#井场搬运至吴仓堡乡张崾岘村66#井场,约定运费14.5万元。被告联系了32辆货车参与运输。合同签订当日,被告给原告运送了14车设备到达目的地。5月17日,当被告运送32车剩余设备时,由于第三方油区开采权属存在争议,上山道路遇阻,致32辆车滞留在山腰土路沿线,货车进退不得,设备装卸两难。

  7月4日,原告向吴起法院洛源法庭提交了民事起诉状和先予执行申请书,请求被告卸货并赔偿相关损失90万元。

           四十被告聚集法庭 十五干警紧急介入

  7月10日,吴起黑云压城,连降中到大雨。

  滞留山腰土路的32辆货车车轮、车身因货物的重压已出现不同程度变形,加之滞留位置土质松软,在雨水的浸泡中已经出现车轮下陷。被告刘海全组织车队中的车主、司机先后40余人聚集在洛源法庭。院党组接到法庭报告后,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春立即指派党组成员、副院长蔺玮,审监庭庭长苏占鸿前往洛源法庭协助办案。当日下午,蔺玮、苏占鸿及法庭干警等15人将被告刘海全车队部分车主、司机等召集至审判法庭进行了第一轮协商,经过长达5个小时的解释疏通工作,要求车主先行卸货。车主和司机表示拒绝,协商未果。

           黄色预警全城告急 院长带队再访被告

  7月12日,暴雨覆盖全县,延安市气象台通过专属频道和10086连续向全市居民发布了3条暴雨黄色预警,县防汛指挥部向全县各部门和各乡镇、社区下达了防汛紧急安排的指令。延安市政府已开始公布因灾死亡人数,延川县三人救灾牺牲,宝塔区告急,富县告急……

  院长王锦春带领办案干警在暴雨中再次步行前往察看车辆安全情况,并用照相机留存了车辆的滞留现状。40余名受困的车主、司机背后有40多个等待生活来源的家庭,卸下设备,减小损失,确保滞留车辆安全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院长王锦春提议由被告选出数名代表,亲自将车主、司机代表召集至洛源法庭,进行了第二轮协商。通过分析案情,辩法说理,要求车主先行卸货避免损失扩大,同时将车辆转移至安全地点。但车主仍以先拿到停运损失为由拒绝卸货,协商再次陷入困局。

           头顶暴雨五次上山  说法论理六轮协商

  7月13日至22日,吴起全县进入防汛的紧要关头,红色预警频发,全城戒备,法院干警24小时轮班值守,13辆警车随时待命,值班室灯火彻夜长明。

  32辆满载设备的货车地处险境,随时有翻滚下山的危险。院党组书记、院长王锦春及时将情况报告了县委政法委,决定由院长王锦春带队,政法委副书记袁效鹏,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蔺玮,党组成员、法庭庭长田宏伟,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蔡学华及两名副队长,交警大队副队长南志明,吴仓堡交警中队队长袁利彬,吴仓堡派出所全体干警,吴仓堡乡政府干部及4名审判人员组成联合办案小组,负责该案的紧急处理。联合小组成立后,连续五次在暴雨中步行上山,察看车辆和设备状况。与此同时,联合小组与原告龙汇公司法定代表人刘保平、被告刘海全、刘海全车队部分车主先后进行了六轮协商,但双方各执己见,相持不下,协商均告无果。

           因反诉龙汇交担保 生枝节卸货屡受阻

  7月23日,随着降雨量的不断加大,省气象局决定由(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立即升级为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Ⅲ级应急响应,甘泉、延长、宜川、洛川、富县连降暴雨,包茂高速延安至洛川段发生塌方交通中断,吴起县城雨幕连绵,险情继续,警报继续。

  同日,被告刘海全提起反诉,要求龙汇公司支付工资,赔偿损失。7月26日,龙汇公司向法庭交纳了50万元现金担保,反诉人刘海全同意卸货。当日院长王锦春再次亲自带队,联合县公安局干警、吴仓堡交警中队干警、吴仓堡乡政府干部等前去现场卸货,不料,当日下午,再降大雨,山塌畔垮,泥浆横流,吊装车辆无法入场,卸货未果。27日、28日持续降雨,联合小组的干警步行进出滞留地点,持续察看车辆停放和设备安全情况,及时排查险情。29日,联合小组到达现场后,又因龙汇公司负责人未到场,无法核对货物情况,卸货再次停顿。

          暑气蒸腾干警再上山 先予执行雨夜卸设备

  7月30日,吴起雨过天晴,太阳暴晒,最高气温达30℃,上炙下蒸,汗流浃背,天光刺眼,切肤痛肌。

  7点出发,8点到达卸货地点,案件当事人全数到齐,联合小组决定从即日起分两批安排卸货,立即实施。30日卸货一天,平安无事。31日傍晚,雷阵雨来袭,雷电交加,卸货地点尚有5辆货车的设备由于货车陷入泥淖未能卸下,联合小组的干警不敢怠慢,手拉肩扛,车推人运,机器的轰鸣声和搬运的嘈杂声在空寂的山谷中铿锵回荡,汽车灯和手电筒的灯光不断在黑暗的山头上忽闪忽停,无一人停歇,无一人观场。持续奋战到当晚22时,滞留在吴仓堡乡张崾岘村的32辆货车全部卸货完毕,并将货物交付龙汇公司,同时法庭基于龙汇公司向法庭提供的先予执行担保对其公司所有的钻杆100根予以现场扣押。

  原告龙汇公司说:“矛盾这么复杂,原先估计没有一年是不会有结果的,现在一个月就解决了,本来还准备靠旁门左道跟车主和司机较量到底的,现在看来还是党和国家靠得住,还是法律靠得住。”被告车队的车主和司机说:“这下终于头轻(轻松)了,车能及时撤出来,不耽误养家糊口,死犟到底的话真不知道这个官司打到什么时候去,我们还是要感谢法院的法官啊。”

  一场因为运输货物引起的纠纷最终在大雨滂沱的黑夜中先予执行完毕,联合小组的干警们长长地舒了一口气,看着当事人签完最后一个字,持续透支的身体已经发出了强烈的休眠信号,拉开车门,拖着泥泞的裤腿倒头便睡,平日里的鼾声此时却因为连续一个月的辩论与嘶喊变成了夹杂血丝的嘶鸣声。当最后一名干警到家时,警车上的时间正定格在凌晨1点,此时星光满天,全城冷寂。

            满天阴云尽散去 余音不闻海涛声

  8月1日,天方大亮,满日放晴,饱受暴雨之苦的人们开始试着走出窝守一个月的方寸之地,感受阳光的温暖。干警倦容犹在,但时间已经把忙碌转接到了其他案件的处理之中。

  在先予执行过程中,张崾岘村村民声称,由于龙汇公司搬运钻井设备的32辆货车滞留,导致8户村民出行受阻,暴雨期间防护雨具无法运送,导致房屋无法采取防护措施,欲状告龙汇公司,法官实地了解情况后,连续两日调解,最终由汇龙公司赔偿每户1000元。第一支纠纷消除。

  刘海全车队32辆货车滞留时,雇佣龙汇公司两名工人对车辆予以看管,工人要求刘海全给付看管费3万元,但刘海全认为其未尽到看管义务,大部分车辆燃油和电瓶丢失,造成其经济损失也近3万元,应相互抵消。经法官调解,刘海全向看管工人支付看管费10200元。第二支纠纷消除。

  另有案外人赵姓老汉在卸货时进行阻挡,称钻采公司前期施工时毁损了其土地,但土地赔偿款一直未兑现到位。法官迅速与钻采公司取得联系,在该公司员工的参与下达成一致,由赵老汉择日前往该公司领取赔偿款1000元。第三支纠纷消除。

  至此,与本案有关的纠纷悉数化解,阴云尽散,阳光普照。县委的持续关注和公安局、乡政府的紧密协作,为案件的顺利解决提供了关键性的支持,在危情面前,党员干部的甘于奉献和政法干警的勇于拼搏给当事人和老百姓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运输合同纠纷尘埃初定,侵权纠纷、合同纠纷和债务纠纷当场协调,当场解决,没有让当事人多等一天,多走一步,暴雨蛮横无情,而执政为民、司法为民的细雨却滋润了老百姓的心田,让老百姓在暴雨肆虐中感受到了温煦的和风,感受到了涌自心底的暖流。
责任编辑: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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