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实践支持
2013-01-17 14:14:16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作者:范愉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在诉调对接机制方面所取得的成绩,为我国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理论探索提供了有力的实践支持,很有意义。

  以前,老百姓遇到问题,经常感觉到没有人管,感觉到纠纷长期拖延。在西方法治发展中也有这样的教训,在法治进程中,社会并不是喜欢诉讼,只是由于发展的过程中越来越多的路径被取消,没有选择,人们不得不依赖单一的方法。在吸取经验以后,希望有更多的路径,一方面给当事人提供更多的便利和好处,同时又节约司法资源。从大局来讲,多元面对的是不要单一,不要把法治、社会发展单纯地寄托在司法上。另外,要加强互动和协作。以往,很多机构和民间组织往往不是很协调,现在通过由法院主导和其他机构联动,能够使协调成为主流,遇到纠纷会发现有人管,有更多的选择,和谐性增加。在解决纠纷时,法院不仅仅是作为国家权力机构,同时还提供了很多服务,给老百姓提供了很多便利渠道,这样带来的纠纷解决相对更加彻底,效果会更好。

  现在可以看到,如中心城市本身是多元化的,一方面面临大量新型案件涌向基层法院,另一方面是社区法院的功能,两种功能同时存在,需要兼顾。法院功能更多的不仅仅是停留在审判,而且还有法院的社会责任,要延伸到法院以外,西城法院很好地处理了两者关系,两者之间又有联动。如果发挥好,能有效地把无需进入法院的普通民事纠纷分流在法院之外,同时对真正的疑难案件集中更好的司法资源进行审理,有效形成司法资源的合理利用。

  我们有的时候会认为,法院是不是受理案件越多越好?从纠纷解决实践来讲并不是如此,要区分案件情况。真正有特殊法律意义的新型案件比例并不大,更大量的是日常案件,处理这类案件,法院发挥社区调解功能时,显示出优势,增加了法院的亲和力,更多地唤起民众的自治,提升解决纠纷的能力,使司法的力量发挥到基层。

  在诉调对接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制度创新的问题。中国的立法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方面的作用有限。西城法院做了很多有意义的创新。西城法院提出的“请进来、建机制、搭平台”,不是限制群众诉讼,而是提供更多服务,使民众在纠纷解决中得到更快捷的服务。希望西城法院的这项工作能够更好地提升,形成互动,形成更多的经验。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责任编辑:顾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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